张同之(1146—1195),字野夫,安徽和州(今和县)乌江人。唐代诗人张籍之后,宋代词人张孝祥之子。曾任过江南西路转运判官。张同之墓被发现后于1971年进行清理。根据《文物》1973年第4期资料可知:为竖穴砖石结构墓,平面近似方形,墓向70度。坑口南北长3.7、东西宽4.18米。砖砌墓壁,以条石封顶。墓内并列两棺室,以厚0.67米的砖墙分隔。棺室长2.92—3.07、宽1.45米,为夫妇合葬。葬具及骨架已朽。出土石砚、同水盂、镇纸、瓶、印、银瓶、盒、盂、盘、罐、定窑白瓷印花碗、天目碗和墓志两方等。该墓在考古发掘之后,当时没有意识对墓葬进行保护,目前墓葬原址已无任何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