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阳城遗址位于永岁乡大塘梅潭村东100米处湘江西岸的土石山上,旧名改洲。城址东、南、西三面临湘江,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洮阳县治所于此,属零陵郡。西南处有一条名为洮水的小河依城东流入湘江。清人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载:“洮阳废县(全)州北三十里,汉置县,以洮水经其南而名。”故城被称为洮阳。城距湘江正常水面高约20米,依山势自然形态用泥土夯而成,平面折作多角形,正中有六边形台面,东西两翼略低,类似郭城。东西两面都开城门,凡转角处都比周围高,似原为角楼处。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200米,城墙板筑,残高2-3米,厚至5-10米。城内地面散布大量汉代绳纹筒瓦、板瓦,篮纹、席纹、方格纹,以及有方格纹和米字纹组合的陶器残片。战国时期楚国已在此设城邑关戌,安微寿县出土的《鄂君启金节》有楚国商船进入湘江“庚(经)洮阳”的记载,是楚向岭南发展最早的据点,是岭南最早的县城之一。1981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