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林氏民居位于秀屿区埭头镇石城村寨外自然村,年代为清末至民国,为莆田市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始建于清末,中华民国时期重修,近年再修,为爱国华侨林和义的旧居。坐西朝东,通面阔20.3米,通进深18.6米,建筑面积377.6平方米。为合院式建筑,由院埕、左右两侧厢房及正厅组成。悬山顶,土石木结构。正厅面阔五间,明间山墙搁檩,左右次、稍间分上下房,均有阁房。两侧厢房面阔二间,进深8.16米。柱、梁用材较大,柁墩、雀替简约古朴,存有清、民国时期石构件。为研究莆田沿海地区民居建筑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保护范围:东至院埕外沿外延6米,西至建筑本体外墙外延1米,南至建筑本体外墙外延2米,北至建筑本体外墙外延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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