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地烽火台位于达坂城区阿克苏乡大河沿村西南700米的山头上,年代为唐代。为乌鲁木齐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文物外缘为基线,东北侧外扩100米至坡脚作为边界,东南侧外扩100米至山谷线作为边界,南侧外扩100米作为边界,西侧外扩100米至山脊线作为边界,北侧外扩100米作为边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准,四周各向外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