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县民黄荣六为保障一方安全所筑,因其乳名“六儿”而得名。址在天林乡鹿城、高峰两行政村,土夯城。北面尚存较完好的城垣长44米,宽11至30米,高5至7米。城内今已开垦成农田,建有村落。1985年,县人民政府公布此遗址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