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八仙摩崖石刻位于北山镇怀道村大八仙屯大八仙山上,明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宜州土豪黄祖记与思恩土知府岑瑛勾结,欲割永定与述昆州等地给岑瑛,宜州知县朱斌备为巴结岑瑛,同意割让两地给岑瑛,但以地方农民领袖韦万秀为首的反割地、反官府压迫,举行了农民起义,这就是广西著名的“庆远起义”。这场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斗争历时了五十多年之久,明王朝先后调兵遣将进行多次镇压,无果而终,双方都付出了惨重代价。最终明王朝不得不采取妥协办法,收回割地,安抚农民起义军,分设三个土司辖区,这也是宜州土司制度之始。大八仙是明军进剿农民起义军的驻扎地,其山之崖壁上多处留有当时带兵将领们的记事石刻及诗歌题字。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大八仙摩崖石刻为第七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石刻岩口向东外延20米,向西外延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线为基线,岩口至山脚边(北面)外延30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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