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溪土司遗址位于重庆市酉阳县后溪镇后溪村。遗址分布于酉水河西岸东西长700~1000米,南北长500~800米的缓坡台地,南以大江溪为界,二水汇于遗址东南角小河口处,西、北为巴科山环绕,整个地势由西北往东南延伸。遗址的主体文化内涵为明清时期土司遗存。
遗址在2006年对石堤水电站库区开展文物调查时被发现。2006年9月,重庆市文物考古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文物管理局对遗址展开调查及考古钻探。2007年9月至12月,为配合石堤水电站建设,重庆市文物考古所对遗址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5000平方米。2007年年底,水电站库区建成运行后,遗址东侧、南侧局部区域被淹没于290米水位线以下。2012年10月及此后,重庆市文物考古所再次对遗址范围内的部分地面文物进行了调查及资料留取工作。
调查工作以酉水河镇为中心,辐射到周邻的大江、白果、河湾、长潭、照角、屋基坪、一两丝等方圆十余千米的范围。酉水河镇是酉水流域的重要古镇之一,现镇内还保留有清代的白氏、彭氏宗祠,民居、老字号店铺等,街巷布局基本保留原样。调查发现与遗址相关的明清时期墓地及墓葬10处、碑刻3通、清代祠堂建筑4座、牌坊2座、桥梁1座。
考古钻探、发掘工作则主要针对遗址分布范围内的衙院、小河口、上寨三处地点进行。上寨地点位于遗址东北,紧邻酉水河,发现遗迹30处,其中房址9座,道路4条,灰坑5个,沟5条,坑3口,灶1个,墓葬3座;衙院地点位于遗址西北地势最高处,发现遗迹9处,其中房址2座,灰坑1个,墓葬6座;小河口地点位于遗址东南角,发现遗迹8处,其中房址2座,灰坑2个,灰沟1个,窑炉1座,墓葬2座。
衙院地点发现的房屋基址,为四合院布局,依山而建,规格较高,为土司衙署所在。上寨地点出土大量青花瓷片、瓦当及雕花砖,发现多处房址均为木构式建筑,布局错落,各以石板或卵石铺砌道路相连,庭园风格浓郁,为土司及眷属日常生活所在。小河口地点地势低处,发现的遗迹主要为灰坑、窑址,出土器物中瓷器较少,在明代应属普通居民生活及作坊生产区域。
据后溪《南阳白氏族谱》载,白氏先人元末明初入后溪,会同当地田、彭等大姓“赶蛮拓业”,扫除后溪一带“诸洞苗蛮”,被朝廷任命为独立长官,建立起对今酉阳县大溪镇沿酉水以下至打绕峒、石堤一带的实际统治。其治所即位于今酉水河镇。后溪白氏土司的统治区域位于酉阳冉氏土司、湘西永顺保靖彭氏土司、播州杨氏土司势力范围之间,名义上属酉阳冉氏土司管辖,地理位置重要,是几大势力缓冲所在。遗址的发现是对酉水流域,以及武陵山区土司文化考古学研究的有益补充。
该遗址于2009年被公布为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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