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岩石刻位于重庆市武隆区羊角街道鹅岭村街道4段。此石刻分布在长60米,宽40米,高23米的石壁上。横向排列3幅,呈长方形,从左至右编号为1-3号石刻。1号石刻长2.2米,宽0.95米,阴刻楷书“烈女岩”三字,及“咸丰十一年”;2号石刻长3.5米,宽1.6米,阴刻行书“人定胜天”四字,及“民国二十九年”;3号石刻长2.33米,宽1.24米,刻有当时解决盐商与搬运工之纠纷的布告,及“民国二十年”。 该石刻均为阴刻楷书。该石刻的保护对于了解我区的石刻技艺有一定、书法艺术价值有一定的实物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