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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师攻克腾冲阵亡将士纪念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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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师攻克腾冲阵亡将士纪念塔
一九八师攻克腾冲阵亡将士纪念塔为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一九八师攻克腾冲阵亡将士纪念塔,位于腾冲县城南端来凤山脚小长坡上(现腾冲宾馆内)。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国民革命军陆军第五十四军第198师奉调参加滇西--对日作战,为二十集团军总预备队,在攻克腾冲城及肃清高黎贡山、怒江两岸日军的多次大小战中,官兵浴血奋战,前仆后继,阵亡团长以下官佐156名,士兵1335人,战后该师在腾冲来凤山脚下小长坡建纪念塔一座,以兹纪念参加腾冲--战役阵亡将士。1988年由腾冲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由被保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塔呈方锥形,塔身砖砌,石砌须弥座,通高7.18米,塔身高4.52米,塔座高2.66米,塔体四面镌有文字,东面顶镌国民党徽,身镌“陆军五十四军一九八师攻克腾冲阵亡将士纪念塔”,军长阙汉骞题,座镌“民族之光”蒋中正题。南面顶镌国民党徽,身镌“天地正气”,政治部主任罗履仁题,座镌“建塔纪略”,师长刘金奎撰文。西面顶镌国民党徽,身镌“陆军五十四军一九八师攻克腾冲阵亡将士纪念塔”,师长叶佩高题,座镌“还我河山”,第二十集团军总司令霍揆彰题;北面顶镌国民党徽,身镌“义胆忠肝”,座镌“阵亡官佐名录”。

以塔为中心,东至塔边外延5.3米,南至塔边外延4.2米,西至塔边外延7.4米,北至塔边外延17米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单位级别: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塔为中心,向东外延5.3米,向南外延4.2米,向西外延7.4米,向北外延17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延伸阅读:

·云南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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