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家河二号遗址为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时期遗址,位于嵯峨乡樊家河村北清峪河台地上,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聚落遗址所在地北高南低,东西宽约300米,南北长约370米,面积约10万平方米,文化层厚0.5—5米。遗址区断面暴露有白灰居住面、灰坑多处。采集到的龙山文化遗物有泥质和夹砂灰陶片,纹饰有绳纹、篮纹、附加堆纹,可辨器形有鬲、盆等。还发现有西周时期的夹砂和泥质灰陶片,纹饰多为绳纹,可辨器形有鬲、盆、罐等。
樊家河二号遗址1989年4月被咸阳市文物普查队发现;1992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公布了保护范围。其重点保护区为遗址所在地南北长370米、东西宽300米,一般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为重点保护区四周外延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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