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院新修石幢记》石幢,现立于徐州博物馆内唐碑亭中,石幢为八棱柱体,现残高1.64 米,每面宽20-22厘米,楷书3行,每行38字,字径5厘米,为唐代高瑀所撰,谭藩所书,元和十二年(817年)刻石立碑。另有宋皇祐六年(1054年)和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增刻的跋语。碑文是赞誉唐代徐州刺史、武宁军节度使李愿的功德。石幢原立于唐代使院内,徐州知府府衙内,故名。为避风吹雨淋日晒之侵,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徐州知府永龄刻亭形碑帽覆于其上,新中国成立后移至徐州博物馆内,建亭保护。该碑为徐州仅存的传世唐幢,1982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此碑记叙唐代元和年间,徐州刺史、武宁节度使李愿的政绩,唐代朝廷常在边境要塞和内地要镇设立节度使。节度使事宗霞军民两政的地方长官,掌握实权。李愿时唐代著名大将军西平王李晟之子,因父亲功绩显著而赐官。元和六年(811年)封为徐州刺史、武宁军节度使。“使院新修石幢记”立于元和十二年(817年),也就是李愿任徐州刺史、武宁军节度使的第六个年头,由节度副使高禹撰文,节度判官谭藩所书。从碑文可以得知,李愿在徐州的一段日子,自到任之日“无一息无一顾”,政绩卓著。如碑幢所云,在当时39处节度使中“冠于群帅”。因而,虽然是新修使院记事碑,通篇溢满了对李愿的赞颂之词。“使院新修石幢记”除有丰富的史料价值外,还有较高的书法艺术价值,如碑后跋记所说:“文颇典直,书近颜柳。正因为如此,“使院新修石幢记”在许多金石碑文著述中,屡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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