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江陵县白马寺镇花园台自然村的陈锭墓,总面积达504.32平方米,是明嘉靖年间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陈锭的御赐墓地。陈锭作为江陵籍明代重臣,历任多地要职,曾以右副都御史衔巡抚云南、应天(南京)等十一州府,提督军务、整饬盐政,政绩卓著,获嘉靖皇帝御赐葬仪。墓地现存10座御赐石刻,包括石人、石马、石狮、石虎、石望柱各2座,距今已有459年历史。这些石刻工艺精湛,其中石人服饰与姿态直观展现了明代官员朝服形制,为研究江陵地区明代社会发展、丧葬制度及官僚仪卫制度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物依据。
陈锭是江陵白马寺人,生于公元1505年23岁参加湖广乡试经魁第五,24岁中进士,初任国子监博士,后任扬州府海门知县,历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并巡抚应天、苏杭等十一州,官至正三品。由于陈锭长期任右副都御史,所以当地百姓习惯称他为陈都堂。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陈锭去世,同年三月十五日,嘉靖皇帝追怀陈锭的功绩,委派官员到陈锭家乡祭奠陈锭的宗亲,并向其祖坟御赐石器6对(石人、石马、石狮、石象、石虎、石柱各1对),用来布置祭场,镇守墓地以示殊恩,距今456年。从此,明塘又称石人石马渊,一直沿袭至今。由于陈锭与其兄陈铨、族孙陈汴都曾任都察院副都御史,所以当地老百姓夸称其家为一门三御史,其后陈氏家族并有所谓“官陈”之称。
1960年,原江陵县人民政府将“石人石马渊”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江陵县人民政府再次发文予以公告,并树立文物保护标志牌。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