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章丘县委旧址坐落于济南市章丘区埠村街道办事处埠东村西北,与观前街紧紧相邻,其建筑群结构由四组院落和两栋古朴的二层小楼精心组成,共同见证了章丘的沧桑历史。
老县委旧址原本是清代的当地民居。在1953年县委迁离后,各院落归为个人所有,为满足使用需求进行了拆改和添建,导致院落原始布局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自1945年抗战胜利后,章丘县与章历县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和合并,最终于1953年形成统一的章丘县。在此期间,章丘县与章历县并存,分别以埠村和章丘城为县治,同属鲁中行署泰山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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