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东明酒坊遗址位于衡水市永兴东路与滏东街交口东北角,面积约1000平方米,年代跨度为明至民国时期。2021年通过500平方米抢救性发掘,发现包含明末清初至民国时期相互叠压的四层酒坊遗存,以及房址、窖池、摊晾场等相关遗迹33处,包含地下式蒸馏灶、窖池、摊晾场等完整配套设施 。该遗址被确认为明清时期衡水“十八酒坊”中的永丰酒坊遗存,出土磁州窑陶瓷器等遗物200余件,其布局合理、工序完备,前后沿用三百余年 ,揭示了清代以来北方蒸馏酒生产的完整工艺流程,是华北地区唯一经科学发掘的元代以后烧酒作坊遗址 。
2021年12月,该遗址入选河北省文物考古学会公布的"2021年河北考古特别新发现"名单 。2025年12月31日,入选河北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次入选进一步丰富了衡水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录与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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