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鲁豫军区军工部暨第二兵工厂旧址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是抗日战争时期重要的军工生产基地。2021年12月经河南省政府核定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期被列入河南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2023年7月河南省文物局正式批复该旧址修缮设计方案,标志着其保护工作进入规范化实施阶段 。
作为抗日战争时期冀鲁豫军区的重要军工设施,该旧址承载着弹药生产、武器修造等军事后勤保障职能。其建筑群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军工生产的空间布局特征,是研究解放区军事工业体系的重要实物见证。
2021年12月,该旧址实现双重身份认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将其列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河南省文物局同时将其纳入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这种双重认定强化了其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体系中的地位。
河南省文物局通过革命文物名录公布,明确了该旧址作为革命军事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属性。2021年12月,被河南省政府核定为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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