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办公旧址(同心县王团北堡子)位于吴忠市同心县王团镇北村。2010年,被同心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被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为革命文物。王团北堡子始建于民国初年,堡子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65米,东西宽54米,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1936年10月,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后将政府驻地设在王团北堡子,自治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革命活动。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县级回民自治政权,开辟了当地人民解放的正确道路,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初步尝试和成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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