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成裕大纱厂旧址前身为创建于1920年的宝成纱厂和裕大纱厂,作为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也是重要红色工业遗址。2023年10月,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在对辖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时发现,宝成裕大纱厂旧址原发电厂楼内部砖混结构出现破损、部分构件承载力不足,若不及时修缮,可能导致不可逆损坏。此外,该发电厂楼与宝成裕大纱厂旧址改造后的棉3创意街区整体环境不符,不利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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