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气矿旧址群位于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圣灯镇,是新中国最早开发的天然气田之一,2019年被认定为国家工业遗产(“隆昌气矿圣灯山气田旧址”),2023年被隆昌市政府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核心物项包括:隆2井、隆10井、炭黑车间(含“327车间”)、炭黑火房遗址、传动车间、跃进礼堂、1–3号办公楼、招待所及历史档案等;毛泽东主席1958年3月27日曾在此视察,现建有毛泽东主席视察隆昌气矿纪念馆和四川石油会战史馆。
历史地位:四川天然气工业发源地,曾产出中国首批天然气槽法炭黑,获特等金质奖,是毛泽东生平唯一视察过的石油企业,朱德、邓小平、贺龙等也曾到访。
保护与利用:2019年列入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2023年9月正式划定市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部分区域已改造为工业遗址公园与红色教育基地,免费开放。
现状:圣灯山气田2014年关停,炭黑厂1980年代停产,现以文化展示与工业旅游为主,属“中国天然气工业摇篮”代表性遗存。
该旧址群集中反映了20世纪50–80年代四川油气勘探开发与炭黑工业历程,兼具工业技术史、红色记忆与地方社会记忆价值。
区块一(纪念馆核心)
保护范围:东以跃进礼堂基础为界外延5米;南以围墙基础为界外延2米;西以内围墙为界外延1米;北以围墙基础为界外延3米。保护范围面积21657.01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30米;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30米(包括原毛泽东主席雕像广场、东南处的原327橡胶厂);西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基础外延20米;北以保护范围边界为基础外延2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44543.76平方米。
区块二(隆昌气矿招待所)
保护范围:东以气矿招待所一号楼基础为界外延10米;南以气矿招待所一号楼基础为界外延10米;西以气矿招待所食堂基础为界外延5米;北以气矿招待所二号楼基础为界外延7米。保护范围面积4707.26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130米;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5米;西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15米;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50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5202.52平方米。
区块三(隆昌气矿八一大楼)
保护范围:东以围墙基础为界;南以围墙基础为界;西以围墙基础为界;北以围墙基础为界。保护范围面积7952.09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米;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米;西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米;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9135.83平方米。
区块四(检验科四合院)
保护范围:东以围墙基础为界;南以围墙基础为界;西以围墙基础为界;北以围墙基础为界。保护范围面积692.73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1米;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1米;西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1米;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1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810.40平方米。
区块五(隆2井)
保护范围:东以围墙基础为界;南以围墙基础为界;西以围墙基础为界;北以围墙基础为界。保护范围面积2284.27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1米;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1米;西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1米;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1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889.91平方米。
区块六(隆1井、隆10井)
(隆1井)保护范围:东以井站围墙基础为界外延15米;南以井站围墙基础为界外延15米;西以井站围墙基础为界外延15米;北以井站围墙基础为界外延15米。保护范围面积936平方米。
(隆1井)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5米;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5米;西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5米;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5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636平方米。
(隆10井)保护范围:东以井站围墙基础为界;南以井站围墙基础为界;西以井站围墙基础为界;北以井站围墙基础为界。保护范围面积2333平方米。
(隆10井)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米;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米;西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米;北以保护范围基础为界外延2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6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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