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革命委员会旧址,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新华路左侧(当年豫章小学校址)。这是一幢穿斗式瓦木二层楼房,1934年建成,1984年政府拨款进行了复原修缮。
935年1月12日,遵义县革命委员会宣告成立后,启用条形木质公章一枚。委员会所属7个委员会,都设在新城豫章学校内。因地方小,还占用了隔壁的东岳庙房屋,为解决吃饭问题,又成立了总务处,由唐登武负责。
革命委员会全部工作在罗梓铭主持下,积极推行苏维埃土地政策、经济政策和劳动法,发动劳苦群众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组织工会、游击队和先锋队等群众组织和群众武装。邓云山主要是发动工人,建立赤色工会。
毛泽民负责财经、打土豪、分田地、分财产工作。当时筹款,一方面向大盐号、大商号、绸缎铺等募捐;另一方面实行土豪劣绅可以缴款免予处理的政策,用罚款的方式筹款。毛泽民又是苏维埃国家银行的行长,他曾找到遵义知名人士刘伯庄先生,请他出面号召各家商店整顿开门营业。刘伯庄本来不是商人,经毛泽民向他说明红军公买公卖政策后,他欣然接受了毛泽民的委托,担负起临时商界代表,帮助红军买布匹和行军所需的日常用品,使红军在遵义得到了物质上的补充。
遵义县革命委员会是红军长征途中建立的第一个县级革命政权组织,它在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云于1935年10月15日在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会议上,报告红军长征和遵义会议情况时,着重指出:部队在遵义休整了十二天,我们在这里组织了当地的力量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在革命委员会领导下,建立了地方武装游击队。我们发动群众没收地主豪绅、军阀的财产,并把没收的财产分给了群众。我们的这些做法使当地老百姓拥护红军的热情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