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石器时代
位于山东省莒县店子乡大朱家村西近岭的高台地上,朱家村河自东向西流经遗址南部。遗址南北250米,东西300米,土质为黄沙土,文化层深度1.2米。
1964年发现,当时河水暴涨,靠河床处冲出部分器物,多为石铲、石斧、白陶规鬲、高柄杯、灰陶尊等,陶质、器形与陵阳河遗址相同。1979年,山东省博物馆与莒县文物管理所进行发掘,揭露面积2000平方米,清理墓葬45座。出土大型器物较多,中型墓随葬大口尊1件,大墓均随葬大口尊2件,有5个大口尊腹部刻划着图像“文字”。2号墓出土的朱绘陶盆,口径30厘米,高22厘米,底径13厘米,折腹翻唇,通体饰圆形和菱形几何图纹图案,可能是祭祀的礼器。4号墓还出土扁凿、实足和高领罐各1件,罐高70厘米,口径32厘米,最大周长135厘米,是原始社会遗存中的罕见器物。另有两枚玉质方棱砭石,制作精工,尖锐锋利。
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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