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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座店石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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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座店石城遗址
三座店石城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座店石城遗址位于松山区初头朗镇三座店村西北,阴河左岸的洞子山顶部及南坡。南距镇政府所在地2.5千米,东距赤峰市区约40千米。遗址西侧为临河断崖,北侧与阴河左岸的山脉相接,南侧为阴河河谷,以遗址所在村命名。三座店石城遗址属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山城类型遗址,该遗址基本未被后世扰动破坏,遗迹间也不存在复杂的叠压打破关系,保留着初始状态。遗址发现于20世纪60年代,2005年和2006年为配合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赤峰市博物馆、松山区文物管理所对三座店石城遗址进行抢救性发掘,全面揭露石城遗址。总揭露面积1万余平方米,包括大城的绝大部分和小城的全部。清理城墙251米,其中大城城墙129米,小城城墙122米,清理马面25个,其中大城15个,小城10个。清理房址65处、窖穴和灰坑49处。该考古项目被评为2006年度全国六大考古发现之一。获得2006—2007年度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奖三等奖”。2013年,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由东西两座并列的石城组成。东侧城址平面近长方形,形制较小,南北长50米,东西宽40米,面积约1600平方米。小城东、南、北三面均有石砌的城墙和马面。西侧城址平面近圆角长方形,形制较大,北高南低,南北残存140米,东西残存110米,面积一万余平方米。东、北两侧有石砌城墙和马面,东侧与小城之间以一道列石为分界线。大城保存较完好,小城保存状况稍差。由于地表乱石横陈,坡度较陡,不宜垦殖,所以许多建筑露出地表,清晰可辨。

大城清理城墙约140米,墙体建筑方法因地段不同而有所差异。其中北墙两侧用石块包砌,中间填黄土;墙体外高内低,稍高于城内地面。东城墙只在外侧砌石,贴附在内侧的黄土台缘上。整个城墙成为高耸的护坡石壁,使整座城址形成一个凸起的高台。城墙外侧砌石有内外两层,有的地段为三层,形成厚达1米多的石壁,由外而内倾斜砌筑,向上渐收。墙体外侧有15个马面,平面大体呈马蹄状,体量高大,多用石块砌筑三圈,个别为石块砌筑两圈而成。马面石壁与墙体石壁交错砌筑,坚实紧凑,向上渐收。大型马面的中心用黄土填实,外侧用重石块砌筑而成,有的马面之间有进出的通道。城址内还发现有若干不同走向的石墙,将众多房址和窖穴划分成二十余处相对独立的院落,由高到低呈阶梯状分布。院落之间多有一条共用的院墙。

大城内发现两条南北向主干道,其中一条通向中心院落。中心院落南部建有石砌关门,关门向两侧石墙内凹,用石片错缝叠砌而成。关门南段两侧的地面上各安放一块凿有圆窝的石块,窝内磨痕明显,当为安放门轴所用的门臼石,当时装有双扇开启的大门。门道大体呈南北向,长5.8米,宽1.2~1.4米。地面铺砌石板,踩踏痕迹十分清晰。城内南部发现两条东西向通道。

城址内的房址有双圈石砌房址.单圈石砌房址及半地穴式房址三类,其中以双圈石砌房址数量最多,单圈石砌房址次之。石砌建筑遗迹基本上分布在同一平面,仅在大城东部坡底地区堆积较为复杂,有叠压、打破现象。双圈石砌房址平面呈双圈圆形,直径7~10米。墙体均用石块砌筑,直接从地面起建,不设基槽。砌石之间有的用草拌泥粘合,有的则是直接垒砌,也有的墙体为土石混筑,并发现少许壁面上抹泥的现象。内圈为居室,室内有泥土筑成的居住面,基本保持水平,且较为平整,个别抹有白灰面,居住面上有用火痕迹,并留有陶罐、鬲等器物残片,柱洞发现极少。居住面一般不止一层,多者达三、四层。内圈与外圈间为回廊一周,中间多有隔墙。回廊内发现局部经加工的硬面,但与室内居住面不同,平面不是水平的,有烧烤用火痕迹。有的房址内墙用小石块垒砌,在室内墙脚处也黏贴一圈同样的小石块,石块间掺合泥浆,堆积在居住面周围。个别房址外墙只砌筑一部分,呈半圆状。在房址的南侧或东南侧,发现有台阶状砌石,其上踩踏痕迹明显,可能为出人房址的通道。单圈石砌房址一般作为双圈石砌房址的附属建筑出现,平面呈圆形,直径3~5米,室内为居住面,踩踏平整坚硬。有的居住面上遗留有陶鬲、罐等残片。少数房址的南侧另接一半圆形建筑,个别半圆形建筑的外侧保存一块凿有圆窝的砌石,应为门白石。在部分文化层堆积较厚区域,发现有三座圆角方形半地穴式房址,居住面抹有白灰面。

遗址内窖穴平面多为圆形,直径1~2米,直壁,穴壁用石块砌筑。有的一侧依托自然山石的陡壁,其余部分用石块砌筑。较大的窖穴,底部加工成硬面,有的垫土,有的抹草拌泥。部分窖穴底部发现有1~2个柱洞。窖穴内出土有陶器残片及石器等。城址内还发现有少量灰坑,较浅,平面不甚规则。

小城占地面积约1585平方米,整体呈不规则形。四周者〖环列着石筑的城墙,但与大城相邻的西城墙构筑十分简便,其南段甚至仅以一排列石作为彼此之间的界限。南城墙的西端直接与大城的东墙相连接,但在南墙上现存一处缺口。在小城的东、西、北面总共发现半圆形马面10个,南城墙上不设马面,在墙根处发现两具人骨,相距10米,皆头东脚西,仰身直肢,紧靠墙根放置。总的来看,小城无论城墙和马面较之大城都比较矮小简陋,砌墙的石块仅只一层,马面的体量也小了许多,有的直径约2米。城内空置地增多,残存的建筑基址只有五处。

遗址内出土陶器、石器、骨器、玉器等遗物数百件,其中陶器、石器为大宗,骨器相对较少,玉器最少。陶器多出土在房址的居室内和回廊北部,少量出土于窖穴、灰坑或地层堆积中。以灰陶为主,分夹砂陶和泥质陶两大类。夹砂陶有灰、灰褐、红褐等色,器形有鬲、甗、罐、瓮、罐形鼎等。泥质陶有灰、灰黑等色,器形有鬲、尊、钵等。陶器纹饰以绳纹、绳纹加划纹为主,还有少量附加堆纹、戳印纹等。石器出土位置不规律,以双圈房址的回廊和窖穴内出土居多,一般靠近内、外墙墙角摆放。有磨制、打制两种。磨制石器多不甚精细,许多为粗经打磨的半成品,器形有斧、磨石、磨棒、刀、磬等。打制石器相对粗糙,器形有铲、饼形器等。骨器数量不多,种类有锥、簪、卜骨等。

遗址内还发现三幅岩画。第一幅为双漩涡纹,局部压在石墙之下;第二幅为双漩涡纹和折线条组成的颜面纹,刻在通道中央的一块基岩上;第三幅是一块由密集圆窝组成的图案岩画。依据岩画在遗址中的埋藏层位,可以确认这些岩画的作画时间至少与房址同时或更早。在一些建筑基址的活动面上、窖坑中乃至陶器的腹腔内,还发现较多炭化的谷物籽实,经鉴定为粟、黍、豆科类等种属。另外,遗址中还发现两枚刻有类似文字符号的陶片,每片一个字符,作上下结构,具有典型的表意特征,如此成熟的文字类符号,无疑是一个重大发现。

三座店遗址为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存,年代距今4000~3400年,与中原夏王朝的年代大体相当。从发掘出土的遗迹、遗物来看,该遗址是中国北方青铜时代早期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其社会正处于国家产生的雏形阶段。从当时的使用工具和出土的粮食等推断,这里的先民已是一个较完善的农业民族,经济并不逊于中原地区。赤峰境内的英金河和老哈河水系发达,支流众多沿河的两侧台地以及附近的山头上,分布着密集的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无论数量和类型都甚为可观。三座店遗址大城、小城并存,从出土遗物和城内建筑形制分析,它们是一种共存关系而非前后相继。根据调查得知,在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像三座店这类大、小城相配置的建制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应该是当初的先民在规划建设聚落时出于某种考虑而做出的选择,它反映的是一种观念。20世纪60年代和90年代,考古工作者对阴河沿岸和半支箭河中游的考古调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结论。

三座店石城址基本未被后世扰动损毁,遗迹间也不存在复杂的叠压打破关系,特别是规模巨大的城墙及星列的马面最大限度地保留着它的初始状态,蔚为壮观,这在辽西地区以及内蒙古境内极为少见。目前国内发掘的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存相对较少,虽然有大甸子、大山前这样的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经过大规模考古发掘,但总的来说,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存考古发掘工作仍很薄弱,已发掘的遗址类型不够全面,特别像三座店这样的山城遗址,尚无大规模全面揭露的先例。三座店石城址的发掘,对解释夏家店下层文化山城类遗址的功能和性质至关重要,为深入探讨夏家店下层文化所处社会发展阶段、辽西地区早期国家的出现以及中国文明起源等研究提供了考古实证资料,弥足珍贵,有的专家学者将其比作“东方玛雅”或“东方特洛伊”。鉴此,三座店遗址考古发掘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为2006年度“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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