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外交部旧址位于中山北路32号,现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所在地。
国民政府外交部成立于1927年5月,属国民政府管理。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外交部隶属于行政院。其主要职能是办理国际交涉,管理国外华侨及居留在中国外侨的一切事务,同时还管理驻外使领馆。
国民政府外交部的建筑于1931年3月筹建,1934年6月竣工。占地面积45.6679亩,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由上海华盖建筑师事务所著名建筑师赵深、陈植、童寯三人设计,由姚新记营造厂承建。建筑费用三十余万元。日本侵占南京时,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就设于此处。日本投降后,仍作为外交部。1949年5月1日,南京市军管会接管外交部,华东军区司令部、江苏省委先后在此办公。
现存外交部大楼建筑面积5050平方米,坐北朝南。平面呈“T”字形,钢筋混凝土结构,平屋顶,入口处有一个宽敞的门廊。中部高四层,两翼高三层,另有半地下室一层。立面采用了西方现代建筑手法,细部为中国传统的装饰技巧。民国年间出版的《中国建筑》杂志评价外交部办公楼“为首都之最合现代化建筑物之一;将吾国固有之建筑美术发挥无遗,且能使其切于实际,而于时代所要各点,无不处处具备,毫无各种不必需要之文饰等,致逊该大楼特具之简洁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