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薇宅,始建于明代,位于海曙区高桥镇新庄村。该建筑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43.11平方米。
周薇,字维翰,明正德十四年举人,为官清廉。
古宅现仅穿堂一进,为单檐硬山顶高平房,面阔三间二弄穿堂,明间四柱七檩,五架抬梁前后单步,次间五柱落地,梢间7柱落地。建筑高大宽敞,用材粗大,金柱分别用梓、檀、杉、沉香(据当地了解为沉香木。但有可能是楠木)等名贵木材组成主体建筑,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2010年9月被公布为鄞州区第九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时归至海曙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