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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五暴动四烈士殉难处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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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五暴动四烈士殉难处纪念碑
劳五暴动四烈士殉难处纪念碑为平南县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寺面镇劳五暴-动四烈士殉难处纪念碑

级别: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平南县寺面镇寺面村岭脚屯西山岗南面岭脚处

简介:纪念碑位于寺面镇寺面村岒脚屯西山岗,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始建于1988年,坐西北向东南,纪念碑以碑台、主碑组成,平面呈长方形,顶部有一五角星,碑台长5米,宽4.7米,面积23.5平方米。主碑正面嵌有大理石碑,刻有殉难人员简介,四烈士分別为宁培英、高鹏鹍、周绍明、周绍起。他们是平南“劳五暴-动-”的领导者、组织者,1928年1月21日在此处就义。它是人们缅怀烈士,激发爱国情怀的重要纪念场所。一九二八年一月十八日,平南县长马翼汉奉国民党广西省党部密令,纠集一千二百兵丁向劳五区进犯。宁培英、陈平以新隆参赞庙为指挥部,率军英勇御敌,浴血奋战三昼夜。二十日午后,敌调山炮轰击,李修其与一批战士壮烈牺牲;宁培英、陈平不幸被捕,先后英勇就义。这次战斗共殉难四十余人,其中共产党员十五人。宁培英,男,广西陆川县人,大学毕业,党员,时任新隆边区苏维埃政府政治指导员。高鹏鹍,男,广西桂平人,桂平八中学生,新隆边区苏维埃政府政治宣传员。周绍起,男,平南县周村人,贫农成份,初小毕业,周村农会主席。周绍明,男,平南县周村人,贫农成份,初小毕业,红军。1928年1月18日新隆暴-动-时四个人在新隆村被捕,后被押到寺面团局。21日在寺面圩旁的河滩上就义。1988年平南县人民政府拨款建造烈士纪念碑,镌刻烈士英名。2012年7月3日县人民政府(平政发[2012]5号)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寺面镇:平南县辖镇。1958年设寺面公社,1959年置乡,1961年复设公社,1984年复置乡,1992年建镇。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55公里。面积123平方公里,人口3.7万。镇府驻寺面圩。平(山)大(安)和古(和)新(隆)公路纵横境内。辖寺面、竹桥、六合、富田、南山、罗泉、罗苏、岑凤、新隆、河洲、路塘、两木12个村委会。农业主产稻谷,盛产沙田柚、荔枝、柑橙、玉桂…… 寺面镇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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