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罗尼经幢位于固安县王龙村,一九七六年被发现。原为寺庙附属物,辽代天辅皇帝在位时建,明嘉靖十年、崇祯四年重修。经幢汉白玉石质,通高近七米,由座、身、顶组成,幢身刻尊胜陀罗尼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1982年7月23日,王龙村陀罗尼经幢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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