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县署,坐落于“水上古城”聊城“光岳楼”西侧,楼西大街中段,整座衙署坐北朝南,中轴对称,左文(吏)右武(兵),前朝后寝,体现了明清时期衙署的传统礼制思想。南北轴线长193.38米,东西宽95米,占地26亩,约17000余平方米,房屋200多间。建筑包括牌坊、照壁、门、堂、房、衙、亭、院、馆、内宅等。现有建筑规模是以《聊城县志》记载为依据,在旧址上复建完工后形成。
聊城县署始建于明代,明清六百年间,一直是聊城的“政治中心”。据史料记载,明洪武二年,县丞蒋子昭主持修建了这座衙门,后世又历经多次维修。天顺(明英宗朱祁镇的第二个年号)元年,知县毛骥主持重修过;万历(明神宗朱翎君)十六年,知县韩子廉增建了礼贤馆;清乾隆三十三年,知县夏玢(bin)重修二堂;嘉庆二年,知县科普通武又重修了大堂。历任知县200余位,据县志记载的“好县官”真不少,如明嘉靖年间任职知县的伍訚(yin),顺治年间的知县杨时荐,康熙年间的谢命龙等,他们体恤百姓疾苦,惩恶扬善,扶贫助弱,为民造福,受到世代聊城人民的敬仰。民国时期,山东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曾设于此处,1949年后,先后由原平原省聊城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山东省聊城专区专员公署等使用。“一部清县衙,半部官文化”,县署有宣化坊、照壁、旌善亭、申明亭、大门、差役房、礼贤馆、仪门、六房(吏、户、礼、兵、刑、工)、三班院、忠慎堂、县丞衙、主簿衙、典史衙、思补堂、县丞宅、主簿宅、三省堂、退思园、东账房、西库房、膳房等建筑。
今天的聊城县署以独特的建筑形制,珍贵的艺术价值,深厚的历史文化,迎接着四海宾朋及中外游客参观游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