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门144号民居
时代:明——清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144号
保护范围:整个院落,面积约231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A区四周各外延5米。
2008年,北院门144号民居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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