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故居位于集美区嘉庚路149号,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1918年。是陈嘉庚与胞弟陈敬贤及家眷回国工作、生活的场所,被称作“校主楼”,是入围的涉侨历史文物的典型代表,它见证了华侨对家乡教育事业的热忱奉献。
保护范围:建筑物四周向外延10米。保护范围四周至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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