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大洼区被确定为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
2022年12月,大洼区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大洼区人口数量为42.28万人,位列盘锦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位,位列辽宁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2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1278位。
2021年4月,大洼区上榜2021中国最美乡村百佳县市榜第63名。
2019年8月,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名单出炉,大洼区榜上有名。
2017年12月,农业部认定大洼区为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7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大洼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2016年12月,大洼区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16年2月,大洼区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5年12月,大洼区被认定为2015年度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
2011年5月,中国科协命名大洼区这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