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八年(1919年)7月,设区、村,称鸡冠山村,属中路一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国民党军占领凤城县,将鸡冠山区改设鸡冠山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东北民主联军解放凤城,恢复鸡冠山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7年)7月,划出白菜地、丁家房2个村归北汤区。
1950年10月,设为第六区。
1951年2月,改设为第四区。
1956年2月,并区设鸡冠山区;同年8月,设鸡冠山镇,为县直属镇。
1958年3月,撤销鸡冠山镇,分设鸡冠山、暖河2个乡;同年6月,撤销鸡冠山乡,组建鸡冠山公社。
1983年9月,撤销鸡冠山公社,设鸡冠山乡。
1985年5月,设鸡冠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