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为抚顺县3乡。
民国十八年(1929年),救兵地区属第六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抚顺县第五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组建抚顺县民主联合政府,全县划分8个区,救兵地区属六区(五龙)。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救兵地区为敌占区,时设马郡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国民党政府将抚顺县划分2区,救兵地区为第二区(马郡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救兵地区解放,成立救兵台区,属沈抚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抚顺县辖9个区,救兵为第八区。
1951年5月,救兵区被撤销,其辖地划归六区(塔峪)、七区(阁老)、九区(五龙)。
1953年7月,救兵地区划归五龙区、抚南区。
1956年7月,抚南区、五龙区划归本溪县,救兵地区属本溪县。
1957年7月,救兵地区属新抚、露天2区。
1958年,救兵地区属红卫、红旗2公社。
1961年,成立救兵公社,辖救兵地区、峡河地区,办公地点设在五牛村,后又迁至马郡村。
1961年,恢复抚顺县建制,救兵公社驻救兵村。
1983年8月,救兵公社管委会改救兵乡,驻救兵村。
1998年,小东乡并入救兵乡。
2013年,撤乡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