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三年(1738)属直隶省承德州塔子沟厅辖。
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属直隶省承德府建昌县辖。
民国三年(1914)属热河特别区凌源县第三区(药王庙辖)。
民国二十年(1931)属热河省凌南县第四区(和尚房子)辖。
伪康德四年(1937)属建昌县辖。
1940年属喀喇沁左旗辖。
1945年属热河省建东县大屯区辖。
1948年撤销建东县属建昌县辖。
1949年属建昌县第八区(大屯)辖。
1955年实现了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并区建乡,同时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实行了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
1983年成立大屯乡。
1997年成立大屯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