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0月25日到1947年6月6日,国民党军队占领庄河时间,建立国民党大郑乡,辖区13个行政村。
1947年6月庄河第二次解放,重新恢复大郑区,建立区工委。
1948年2月,土地改革后,大郑区公所改为大郑区人民政府。
1948年8月撤消大郑区工委,建立中共庄河县大郑区委员会。
1956年4月8日并区划乡,撤消大郑区并入财主房区。
1958年5月6日撤区并乡,建立大郑乡。
1958年9月6日全县人民公社化,建立大郑人民公社。
在文化大革命中,于1968年秋天大郑人民公社曾更名为尖兵人民公社,到1969年末又恢复大郑人民公社。
1983年9月17日,将大郑人民公社改建为大郑乡。
1984年10月16日又将大郑乡改为大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