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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蜘蛛网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蜘蛛网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蜘蛛网生产大队,设立蜘蛛网村民委员会,简称蜘蛛网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闾峡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闾峡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闾峡生产大队,设立闾峡村民委员会,简称闾峡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小京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小京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小京生产大队,设立小京村民委员会,简称小京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法华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法华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法华生产大队,设立法华村民委员会,简称法华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里城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里城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里城生产大队,设立里城村民委员会,简称里城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外城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外城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外城生产大队,设立外城村民委员会,简称外城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赤沙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赤沙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赤沙生产大队,设立赤沙村民委员会,简称赤沙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加竹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加竹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加竹生产大队,设立加竹村民委员会,简称加竹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亭下溪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亭下溪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亭下溪生产大队,设立亭下溪村民委员会,简称亭下溪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下洋城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下洋城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下洋城生产大队,设立下洋城村民委员会,简称下洋城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渔家地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渔家地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渔家地生产大队,设立渔家地村民委员会,简称渔家地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积石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积石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积石生产大队,设立积石村民委员会,简称积石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