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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自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澄海置县,凤翔区域历来为县治所在地。

1977年5月,城关公社和在城镇合并为城关镇。

1985年11月,城关镇改名澄城镇。

1994年,澄海撤县设市后,为理顺管理体制,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撤销澄城镇建制,设置凤翔街道。

1996年1月24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澄城镇建制,将其区域和从上华镇划出的冠山等11个管理区,分别设置为风翔、澄华和广益3个街道。

2002年1月,坝头镇并入凤翔街道,原所属8个行政村划入凤翔街道。

1996年1月24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澄城镇建制,将原来属于澄城镇的3个居民委员会和上华镇的8个村民委员会设立广益街道。

1996年1月24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澄城镇建制,将原来属于澄城镇的5个居民委员会和上华镇的3个村民委员会设立澄华街道。

澄海置县前,先后属揭阳、海阳二县。

置县后至明清时期,属县的中外莆、上外莆、下外莆三都。

民国元年(1912年)后,先后属中外区、下外区、上中区、第二区和第一区,曾分属上中镇和冠华乡、龙华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以来,先后属上华区、第一区、上华乡、澄海县公社第三支队、澄海公社、上华公社、上华区,其间曾分属冠山、龙田、夏塘、沙坝四个乡和上华乡、冠山乡。

1987年,建为上华镇,镇政府设于冠山乡。

1996年1月,澄海市撤销澄城镇建制,并设凤翔、澄华、广益三个街道办事处,上华镇所管辖的冠山、下窖、上窖三村划归澄华街道,龙田、峰下、华富、内陇、北陇、官湖、龙坑、上坑八村划归广益街道。

隆都镇古称隆眼城都。

远在唐末乾符年间就有人居住,且聚成村落,多以渔耕为业。

宋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年),隆都属于潮州的海阳县的一都。

北宋元丰年间(1078年~1085年),隆眼城都隶属潮州海阳县怀德乡。

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割属饶平县,仍称隆眼城都。

清朝乾隆五年(1740年),始简称隆都。

民国元年(1912年),隆眼城都改设为隆都区。

1949年后,隆都区割归澄海县管辖,今莲华镇(原称十五乡)从隆都区划出归属苏北区。

1987年,始称隆都镇。

在澄海置县前,莲下地域先后属揭阳、潮阳、饶平县地,置县后,属澄海县苏湾都。

民国十年(1921年),属苏南区。

1959年,属苏南公社。

1968年,苏南公社改称东方红公社。

1972年,东方红公社分设为莲下、莲上、湾头三个公社。

1984年1月,改称莲下区。

1987年1月,改称莲下镇。

2002年1月,湾头镇并入莲下镇。

镇域北宋时已有人定居,古时是南洋村的一部分。

澄海置县前,先后属揭阳县、海阳县、饶平县置县后,明清时期属县的苏湾都。

民国时期先后属苏南区、第二区,也曾分属莲中乡和莲北乡。

1949年10月5日,澄海解放,莲上归属苏南区。

1953年,归属第二区。

1956年,分属莲阳上乡和莲阳下乡。

1957年,归属苏南乡。

1958年9月15日,属澄海县公社第--支队,苏南公社。

1968年,属东方红公社。

1972年12月26日,从东方红公社中划出,设莲上公社。

1984年1月,全县实行“政社分开",莲上公社改设为澄海县莲上区。

1987年1月,撤区建镇,莲上区改设为莲上镇至今。

1994年,澄海县撤县建市,莲上镇隶属澄海市。

2003年5月,澄海市改设为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隶属澄海区。

五代后晋天福三年(938年),已有人至此定居,以捕鱼、晒盐为生。

狮子山麓有宋人遗址及陶瓷器。

原属海阳县。

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属饶平县苏湾都,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属澄海县苏湾都。

民国元年(1912年)后,先后属东陇区、第五区、第二区,曾分属东陇镇和银砂乡、南砂乡、水南乡。

解放以来,先后属苏北区、溪南区、第三区、澄海县公社第一支队、苏南公社、溪南区。

中间曾分属南砂、银砂、塘陇、和洲4个乡和溪南、水南2个乡。

1987年,改称溪南镇。

民国三年(1914年),称东里镇。

1949年,改称东陇镇,属苏北区。

1953年,属三区。

1958年,属苏北公社。

1961年,分设为盐鸿、十五乡、东陇公社。

1964年,东陇公社分设为东陇镇和东陇公社。

1969年,并为东陇公社。

1971年,改称东里公社。

1974年,分东里镇和东里公社。

1980年,并为东里镇。

盐鸿镇境域由盐灶、鸿沟、坛头三个自然村组成。

南宋宣祐元年(1253年),林致政自福建莆田移居于环山之阳鸿沟里,其时隶属于海阳县。

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海阳县拆置饶平县。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时属澄海县。

1949年,属澄海县苏北区。

1953年,属澄海县第三区。

1958年,属苏北公社。

1961年,拆为盐鸿公社。

1984年,称盐鸿区。

1986年,撤销盐鸿区和乡建制,设盐鸿镇人民政府。

莲华镇境域,由原来的十五乡沿革而来。

晋朝时期,该地归海阳县管辖。

自北宋时期开始,先后有移民在此相继创乡,形成十五个自然村。

清咸丰二年(1852年),十五个自然村结成“会乡”,因而得名“十五乡”。

1949年起,划归澄海县,为隆都区所辖。

1951年,十五乡划属澄海县苏北区。

1954年,十五乡的各自然村合并为五大乡(隆溪、碧东梅、隆北、上中、隆西乡)。

1955年,五大乡再合并为两个大乡(上隆、下隆乡)。

1956年,农村实行合作化,各自然乡先后建为初级社和高级社。

1957年,合并成立十五乡人民政府,后与东里、盐鸿两乡合并为苏北乡人民政府。

1958年,苏北乡人民政府改建为苏北公社,十五乡归属其管理。

1961年,十五乡从苏北公社划出成立十五乡公社。

1983年1月,十五乡公社改建为十五乡区人民公所。

1986年,十五乡公社改建为十五乡镇。

1995年,十五乡镇人民政府改称为莲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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