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物考证,古时,湖寮镇中心村原是湖泊。 东晋义熙九年(413年),在湖寮村(今古城)建义招县城,安置来自北方移民,是客家人较早定居的地方。 原居民对后来安居此地的外来户一视同仁,故又有“同仁”别称,“湖寮”与“同仁”之地名从此并存沿用。 清史籍称同仁社。 民国时置同仁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湖寮区(乡、人民公社)。 1961年,县治从茶阳迁回湖寮后仍为人民公社。 1980年10月,分为县辖湖寮公社和湖寮镇。 1983年冬,公社改区。 1985年4月,镇区合并称湖寮镇。 |
明、清时,称晃头沙、清溪社、坪沙社。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在境内虎头沙,设置巡检司署。 1949年,为埔北区。 1957年,析出青溪乡。 1958年,并入埔城公社。 1961年,析设埔北公社,同年更名青溪公社。 1983年,改区。 1986年,复改乡。 1993年,建镇。 |
宋代,置三河口盐务于此。 元代,为三河站。 明洪武九年(1376年)设三河巡检司,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筑城,称三河镇城。 自明至清,沿称三河社。 民国后,立为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之。 1958年,建人民公社。 1961年,英雅分立建制。 1978年,另立梓里公社;同时,原湖察所属河腰、密坑划入三河公社。 1983年12月,改公社为区;同时,撤梓里归三河,析河腰、密坑归湖察。 1986年冬,撤区改镇。 |
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三洲坑属桃花社,赤水属大麻社。 清乾隆九年(1744年),三洲坑属古源甲,赤水属大麻社。 民国十七年(1928年)后,三洲坑(洲田)、赤水统属高陂区管辖。 1952年,从高陂区分出洲瑞区。 1955年5月,改称第六区。 1956年,复称洲瑞区,区址在古野。 1957年1月,撤区并乡称洲瑞乡。 1958年,与古野乡合并设洲瑞公社。 1961年,复改乡。 1993年,建镇。 |
民国十七年(1928年),大埔县设8区52乡,光德乡、富澄乡隶属高陂区。 1957年10月,全县设2镇24乡,光德乡、富澄乡合并称为光德乡。 1958年10月,全国实行人民公社制,光德乡并入高陂人民公社。 1961年1月,光德建立人民公社。 1983年,撤公社成立区公所。 1987年,村撤区公所改为光德镇。 |
桃源镇屡易其名,清以前称泥源,后称黎源。 民国十七年(1928年),办治安会,隶高陂区。 以桃源、象墩(今称上墩)合为桃源乡,属古源甲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高陂区管辖。 1957年,立桃源乡。 1958年,归属高陂公社。 1961年,置桃源公社。 1983年,改为区。 1986年冬,改桃源镇。 |
明、清沿称大麻社。 民国时期,设区,包括银江地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之。 1952年,银江独立一区。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银江复归大麻。 1962年,再度析出独立银江公社。 1978年,以韩江东岸的恭州片另立恭州公社。 1983年,撤公社为区,恭州片地域仍归大麻。 1986年冬,大麻区改镇。 |
宋时,驻兵于此,称枫朗汛。 明、清时称兰沙甲。 民国县志有关于石云亭的记述,故民国开始有“石云”另称。 抗日胜利后,当地建中学,以石云为校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隶于侯云区,称枫(朗)和(村)乡。 1952年,称石云区。 1957年,撤区分乡,析为枫朗、大埔角两个乡。 1958年6月,枫朗与大埔角合并为枫朗乡。 10月,改设枫朗公社。 1973年5月,枫朗公社析出双溪公社。 1978年3月,又从枫朗公社析出大埔角公社。 1983年,大埔角公社复并入枫朗区。 1986年冬,撤区改镇。 |
东晋义熙九年(413年),茶阳镇设为义招县。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为万川县。 明嘉靖五年(1526年),置大埔县治于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治仍在茶阳。 1961年,县治迁回古县城湖察后,县治址遂为茶阳公社社址。 1980年,分设茶阳镇。 1983年12月,改公社为区,茶阳镇、茶阳区同级并立。 1985年上半年,镇区合并,称茶阳镇。 |
明嘉靖时,西河属漳溪、永安二社。 清乾隆则称保安、维新二甲,民国仍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置西河区,兼有岩上乡地。 1961年,析出岩上公社。 1978年3月,又析出东塘公社。 1983年11月,撤东塘公社仍归西河区。 1986年冬,撤区改设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