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硐底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92年成立翡翠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沿用至今。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设立新堡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1984年撤销新堡生产大队,设立新堡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硐底撤乡建镇,新堡村属硐底镇辖,地名沿用至今。

解放初将治安村、太平村合并为治平村,1958年设立治平生产大队,归属硐底乡管辖,后更名而归属硐底公社管辖,1984年更名为治平村,成立治平村村民委员会,属硐底乡管辖。

1992年撤乡并镇设立硐底镇,治平村属硐底镇辖。

2019年11月,长宁县村建制调整改革,撤销水潮村,以原水潮村、治平村所辖范围合并成立治平村村民委员会,属硐底镇辖。

1950年建政时将保改村,成立育贤村;1958成立育贤大队,归硐底公社管辖;1984年改名为育贤村村民委员会,归硐底乡管辖;1992年硐底撤乡建镇,归硐底镇管辖,地名沿用至今。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设红旗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红旗生产大队,设立红旗村村民委员会。

解放后成立硐底乡七坝村;1958年乡改公社,成立硐底人民公社七坝生产大队;1966年1月划属珙县治,1982年划回长宁县;1984年农胜公社改制硐底乡,更名为硐底乡七坝村;1992年撤区建镇,硐底乡改为硐底镇,成立硐底镇七坝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11月,长宁县村建制调整改革,撤销民元村、七坝村、五一村,以原民元村、原七坝村、原五一村所辖范围合并成立三合村村民委员会,属硐底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