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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原名“二站”。

清雍正十年(1732),黑龙江将军开辟齐齐哈尔城至呼伦贝尔城的驿道——龙海路,于此地设立驿站。

从齐齐哈尔城开始,排序为第二站,故名“二站”。

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甘井子荒务行局于二站附采定城址,勘建“三里三城基”,翌年街基落成,荒务行局自甘井子屯迁至二站。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撤销荒务行局,设置甘井子巡防局,二站为巡防局所在地。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7月,划归龙江县,改设县属甘井子佐治局。

1916年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

1921年隶属第一保。

1926年2月,将甘井子佐治局正式改设甘南设治局,二站改名为“甘南镇”,成为治城。

1928年划为设治局第一区。

东北沦陷后,1933年将设治局改为甘南县,甘南镇初为第一保。

1938年改为甘南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划归第一区管辖。

1951年11月将甘南镇划为区属镇。

1955年12月,改为区级镇,由县直辖。

1958年9月,与附近乡村合并成立红旗人民公社。

1960年3月,从红旗公社划出,改称甘南镇公社。

1980年9月,改称甘南镇,名称沿用至今。

清末,属于甘井子荒务行局辖境。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划归龙江县甘井子佐治局管辖。

1916年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1921年隶属第一保。

1926年划归甘南设治局,后隶第一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甘南县第一保,1938年分属甘南村和兴隆泉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分属甘南区和兴隆泉区。

1955年底和1956年初,为接收安置山东移民,在甘南区和兴隆泉区境内勘建24个移民新村(称“兴”字片,即兴一村至兴二十四村)。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将新老村统一划为欢喜、音河、阿伦河、河东4个乡。

1958年4月,将河东乡并入阿伦河乡,将欢喜乡并入音河乡;同年9月,又将两个乡合并成立幸福人民公社,不久改称音河公社。

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为音河乡。

2011年7月14日,更名为兴十四镇,名称沿用至今。

曾名“托索霍莫尔丁”“白铁匠街基”。

“托索霍莫尔丁”,亦写作“托苏虎”,满语为“崖”的意思。

因其地临近诺敏河有河崖的地方,故得名。

清初,为布特哈八旗打牲部落的牧猎区,先后隶属布特哈总管、布特哈副都统管辖。

清末,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撤销布特哈副都统,划归西路布特哈总管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逐渐形成小集镇,有白姓达斡尔族人开设铁匠炉,创建街基,人称“白铁匠街基”,别称“白铁街基”,隶属布西设治局管辖。

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划归甘南县,改名平阳镇,隶属第五区。

同年12月,改设第五保,1938年改为平阳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甘南县设置平阳区。

1947年春,将境内北半部划出,设置查哈阳区。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将原平阳区划分为红星、兴立、胜利3个乡。

1957年1月,将胜利乡改称平阳乡。

1958年4月,将兴立乡并入平阳乡。

同年9月,将平阳乡、红星乡、查哈阳乡与查哈阳农场合并成立东方红人民公社,年底与查哈阳农场分开,改为平阳公社。

1962年9月将境内北半部划出,设查哈阳公社。

1984年4月,改为平阳镇,名称沿用至今。

曾名“绰尔哈街”。

原为布特哈总管所属达斡尔、索伦(鄂温克)族牧猎区。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放荒招垦,吉林绅户卢文亭于“绰尔哈大屯”(达斡尔族老村)西2公里处建东阳屯,并辟农村小集市,借用闻名遐迩的“绰尔哈”,取名“绰尔哈街”。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6年正式勘定街基,设2里方城,辟经纬十字街,“招商建市”。

1918年甘井子佐治局迁驻绰尔哈街(东阳),1921年复又迁回二站,并于绰尔哈街设置第四保。

1926年改称东阳镇,隶属甘南设治局。

1928年划归第四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为甘南县第四保,1938年改设东阳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设置东阳区。

1948年3月,将东阳区南部地区划出设置巨宝区。

后将东阳区改为第五区。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将原第五区划分为东阳、和平、民主、民利4个乡。

1958年4月,将和平乡并入东阳乡,将民利乡并入民主乡;同年9月,将东阳、民主两个乡合并成立东阳人民公社。

1960年3月,将巨宝公社并入东阳公社,翌年5月又恢复巨宝公社建制。

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为东阳镇,名称沿用至今。

清末,巨宝乡一带属甘井子荒务行局辖境。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划归龙江县,隶属甘井子佐治局管辖。

1916年划归布西设治局。

1926年划归甘南设治局。

1928年隶属第四区。

东北沦陷后初隶甘南县第四保。

1938年改设前大岗子村。

1943年改称巨宝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划归东阳区管辖。

1948年3月,将东阳区西南部7个行政村划出,设置巨宝区。

1955年底和1956年初,为接收安置山东移民,勘建9个移民新村。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巨宝、工农两个乡。

1958年4月,将工农乡并入巨宝乡。

同年9月,改称巨宝人民公社。

1960年3月,将巨宝公社并入东阳公社。

翌年5月,又恢复巨宝公社建制。

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为巨宝乡。

1998年改为巨宝镇。

名称沿用至今。

长山堡一带,是清末放荒招垦较早的地方。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甘井子荒务行局成立后,始驻甘井子屯,翌年迁至二站。

中华民国成立后。

1926年甘南设治局成立,划归设治局管辖,后隶第三区。

东北沦陷后,1933年12月隶属甘南县第三保。

1938年改设韩家沟村。

1943年改称长山堡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

1946年3月设置长山堡区,区政府驻长山堡,后改为第六区。

1955年底和1956年初,为接收安置山东移民,于区内新建13个移民新村(称“长”字片,即长一村至长十三村)。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将原六区划分为长山堡、兴安堡、景利、八里岗子4个乡。

1958年4月,将长山堡乡划出部分区城与景利乡合并,设立四方山乡;将兴安堡、八里岗子乡并入长山堡乡。

1958年9月,将长山堡、四方山两个乡合并为长山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为长山乡。

名称沿用至今。

原名“火烧张屯”。

据说,在清末放荒招垦之初,有一张姓者来此地开荒建屯,1928年春因草原荒火将屯落烧毁,从此称为“火烧张屯”。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属甘井子荒务行局辖境。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划归龙江县,隶属甘井子佐治局,1916年划归布西设治局。

1926年划归甘南设治局,1928年隶属第三区。

东北沦陷后,初为甘南县第三保,1938年改设于家窝堡村,1943年改称中兴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设置中兴区,后改为第七区。

1955年底至1956年初,为接收安置山东省移民,新建8个移民新村。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将原第七区划分为兴胜、兴华、同利、保安4个乡。

1957年1月,将兴胜乡改为中兴乡。

1958年4月,将兴华乡并入保安乡。

同年9月,将中兴、保安、同利3乡合并为中兴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改为中兴乡,名称沿用至今。

曾名“刘副官窝堡”“兴隆泉”。

据说,中华民国时期,旧东北军黑龙江督军吴俊陞所部某团副官刘铁甲于此招佃开荒,建有地窝堡,遂称“刘副官窝堡”,聚落成村。

后因村南有一泉,积水成泡,盛产鱼类,捕鱼的人们络绎不绝,众口称赞“此地兴隆”,故得名“兴隆泉”。

清末,属甘井子荒务行局辖境。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划归龙江县,隶属甘井子佐治局管辖。

1916年划归布西设治局。

1926划归甘南设治局,1928年隶属第二区。

东北沦陷后,初隶甘南县第二保,1938年改设兴隆泉村。

1945年“八一五”日本投降,日本移民逃散。

1946年3月,建立人民政权,划为兴隆泉区,后改为第二区,共有6个行政村。

1955年底和1956年初,为接收安置山东移民,勘建了一批移民新村(即“兴”字片,兴一村至兴二十四村)。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库宝、新发、望山3个乡。

1958年4月,将新发乡并入库宝乡。

同年9月,又将库宝、望山两个乡合并成立兴隆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改为兴隆乡。

名称沿用至今。

宝山乡,旧名“二保”,别名“孟子衡街基”。

清末,属甘井子荒务行局辖境。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划归龙江县,隶属甘井子佐治局管辖。

1916年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1921年改隶佐治局第二保,由此得名“二保”。

1926年划归甘南设治局,1928年隶属第二区。

1929年经当地乡绅孟子衡上请获准正式勘定街基,因境内多山,故取名“宝山”,但因新名初辟,人们仍习惯称“孟子衡街基”。

东北沦陷后,初为甘南县第二区,后改为第二保,1938年改设宝山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划为宝山区。

1948年3月,将东半部地区划出设置太平山区。

后将宝山区改为第三区。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永发、靠山、泉眼3个乡。

同年12月,将永发乡改为宝山乡。

1958年4月,将靠山乡并入宝山乡。

同年9月,将宝山、泉眼、太平山3个乡合并为宝山人民公社。

1960年5月,撤销长吉岗公社,并入宝山公社;1961年5月,恢复长吉岗公社建制。

1984年4月,政社分开,将宝山公社改为宝山乡,名称沿用至今。

清初,达斡尔族被沙俄侵略者从黑龙江上游一带驱赶至此,聚落成村,隶属布特哈总管管辖。

清末,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西布特哈总管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1930年辟为小镇,设计为“三里三镇基”,拟名“龙泉镇”,隶属布西设治局管辖。

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划归甘南县,定名“查哈阳”,隶属第五区管辖。

同年12月,改隶第五保,1938年改设查哈阳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平阳区管辖。

1947年春,从平阳区划出设置查哈阳区,后改为第八区。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查哈阳、青河两个乡。

1958年4月,将青河乡并入查哈阳乡。

同年9月,将查哈阳乡并入东方红人民公社,年底将东方红公社改为平阳公社。

1962年9月,从平阳公社划出,设置查哈阳公社。

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为查哈阳乡,名称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