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设立浩口镇浩口社区居民委员会至今。 |
建国初期,西河居住分散,分布范围大,属荆门、潜江、江陵多县管辖。 1956年春,划归潜江县,属浩口区管辖。 为西河大队,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浩口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 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观音乡,原名称西河大队变更为西河村。 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观音管理区。 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西河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建国初期,属浩口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浩口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观音乡,原名称大兴大队变更为大兴村;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观音管理区;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大兴村民委员会至今。 |
建国初期,属浩口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新华、胜利两个大队,属浩口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 1967年合并称联兴大队,1981年更名为莲籽垸大队,属浩口区。 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观音乡,原名称莲籽垸大队变更为莲籽垸村。 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观音管理区。 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莲籽垸村民委员会至今。 |
1952年称光明乡,属潜江县浩口区;1958年属浩口公社,设立光明大队;1961年属浩口区观音公社;1966年改名为红光大队;1967年原杨柳大队(共4个小组,现在柳泗河的三组、四组;王田河的一组;幸福的四组)、彭柳大队(共两个组,现为幸福村五组、七组)合并到红光大队,共11个小组;1977年新西荆河挖成后,保持了原来光明大队的5个小组的村治,杨柳、彭柳两个大队的6个小组分别划入柳泗河、王田河、幸福三个村;1981年改称了狮子桥大队;1984年属浩口区观音乡,狮子桥大队变更为狮子桥村;1987年属浩口镇观音管理区;2001年属浩口镇,名为狮子桥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解放初期,一九四八年的幸福村称为“新场乡”(旧名为尾粮河新场),属新场乡。 1952年土地改革,由互助组转为初级社,后成立合作社,1956年新场乡被撤销,由现在的1、2、3、6、8、9、10、11组成立了幸福社。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由幸福社改名为幸福大队,属浩口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 1978年冬由于西荆河的开挖,把狮子桥村(原称红光大队)两个小队(5、7组)和柳泗河村1个小队(4组)隔离在河东,划给幸福大队,幸福大队管辖为11个小队。 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观音乡,原名称幸福大队变更为幸福村。 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观音管理区。 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幸福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解放初期,该地以王田河、海莲庵为名,属浩口乡。 1955年成立互助组,1956年转为高级社,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属浩口人民公社。 1959年与雄心村合并,更名为金星大队,1960年两地拆分,该地改称双合大队,属浩口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 1968年再次与雄心大队合并更名为跃进大队。 1975年1月撤区并社,属浩口公社。 1981年恢复旧名王田河大队。 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观音乡,原名称王田河大队变更为王田河村。 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观音管理区。 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王田河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解放前,此地称上五种保,属潜江浩口乡。 解放后,1949年称柳泗河村,属浩口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称光明二社,属浩口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与建设大队合并,1962年分开,1971年与红光大队合并,1973年分开,称杨柳大队,属浩口区。 1975年1月撤区并社,属浩口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观音乡,原名称杨柳大队更名为柳泗河村。 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观音管理区。 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柳泗河村民委员会至今。 |
解放初期,以竹蓬咀为中心原名建设村,属浩口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东河、建设两个大队,属浩口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1972年建设大队与东河大队合并为建设大队;1975年1月撤区并社,属浩口公社;1981年将建大队改为东河大队;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观音乡,原名称东河大队更名为东河村;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观音管理区;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东河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清朝实行垸块制时,以西荆河分界,河东上自王家台、刘家沟、低剅沟、韩石闸是皇装垸辖区,河西上自陈家台、黄家台、谢家沟到董家大堤归朱家垸管辖。 民国时期实行保甲制,河东为五保,河西为六保。 同属江陵县龙北区管辖。 1954年,县区两级调整,方角嘴由江陵张金划入潜江浩口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取名为沿河大队,辖四个生产小队,属浩口人民公社。 1981年,第一次地名普查时,将沿河大队改名为方家嘴大队。 辖七个生产小组。 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洪宋乡,原名称方家嘴大队更名为方咀村。 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洪宋管理区。 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方咀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解放前,属江陵县管辖。 解放初期,1914年-1945年属江陵县十二区。 1946年-1948年属江陵县龙白区,区署驻龙湾。 1949年-1955年属江陵县十二区(龙北五区)宋市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由江陵县划入潜江县,属浩口人民公社洪宋乡。 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 1975年1月撤区并社,属浩口公社。 1978年由于水系原因,原九队划入张金五里碑。 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洪宋乡,原名称宋场大队更名为宋场村。 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洪宋管理区。 201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宋场村民委员会至今。 |
建国前,此地属江陵县龙北五区;解放初期,为雷场村和三台村两个居民点,1950年两村合并,称全心大队,属江陵县十二区洪市乡;1954年,张金区划归潜江,全心大队划归浩口,改名雷场大队,属浩口区洪宋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称雷场大队,属浩口人民公社洪宋公社;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洪宋乡;1975年1月撤区并社,属浩口公社洪宋小公社;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洪宋乡,原名称雷场大队更名为雷场村;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洪宋管理区;201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雷场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民国20年(1931),属江陵县第四区(张金区)第十乡的洪宋场乡;民国37年(1948)属江陵县龙北五区洪宋乡第四保;解放后,1951年-1954年,属江陵县张金区洪宋乡;1955年底,洪宋乡由张金区划归潜江县浩口区,属潜江县浩口区洪宋乡;1956年成立高级社,称双合社,所属未变;1958年改称双合中队,属浩口人民公社洪宋大队;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称双合大队;1962年更名艾桥大队,属浩口区洪宋公社;1984年5月,设区建乡,属浩口区洪宋乡,原名艾桥大队变更为艾桥村;1987年,乡镇体制改革,浩口区所辖四乡一镇合并为浩口镇,属浩口镇洪宋管理区;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艾桥村民委员会至今。 |
解放初期,属江陵县农北五区(张金区)管辖。 1956年2月,属浩口区管辖,1、2、3组属红星社,4、5组属全星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浩口人民公社,设立红星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属浩口区洪宋乡,原名称红星变更为洪场村。 1987年,乡镇体制改革,浩口区所辖四乡一镇合并为浩口镇,属浩口镇洪宋管理区。 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洪场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1931年,为洪宋区第十乡永兴寺乡,所辖永兴寺、瞄个场一带,属江陵县龙北五区。 解放初期,1954年,属江陵县龙北五区永兴乡。 1955年,属潜江县浩口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浩口人民公社,设立永兴、和平两个大队。 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 1968年,永兴大队与和平大队合并为永兴大队。 1975年1月撤区并社,属浩口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洪宋乡,原名称永兴大队变更为永兴村。 1987年,乡镇体制改革,浩口区所辖四乡一镇合并为浩口镇,属浩口镇洪宋管理区。 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永兴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