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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2008年4月,讷河市政府撤销讷河镇,设立两个街道,其一为雨亭街道。

名称沿用至今。

2008年4月,讷河市政府撤销讷河镇,设立两个街道,其一为通江街道。

名称沿用至今。

拉哈镇所在地,清代称“拉哈岗站”,中华民国时期称“拉哈站”。

清初,设置黑龙江将军后,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从吉林乌拉通往黑龙江城(今黑河市爱辉区)设置驿站,“拉哈”是北路十个驿路之一,属布特哈总管辖区。

清末,隶属讷河直隶厅管辖。

中华民国时期,隶属讷河县第三区,并为区公所驻地。

东北沦陷后,初设拉哈站区,1938年改设拉哈街。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拉哈区。

1948年改为第八区,并为区政府驻地。

1951年12月,设置拉哈镇,由讷河县直辖。

1958年9月,改称红旗人民公社,1959年3月改为拉哈镇人民公社。

1984年恢复拉哈镇。

名称沿用至今。

清顺治初年(1644),达斡尔人孟尔丁氏因不堪沙俄侵扰,率族人南迁于此定居建屯,以原居住地“阿拉哈沁”为屯名。

境内东部的西庄村,建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2)。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划归东布特哈管辖,清宣统二年(1910)改隶讷河直隶厅。

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讷河县第四区管辖。

1919年后,达斡尔族人陆续徙往嫩江西岸,此地成为汉族居住区。

东北沦陷后,初隶肖家窝堡区,后改设登科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底设置第二区,1955年5月改为西庄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二克浅、西庄、富源3个乡。

1958年9月,将3个乡合并成立红星人民公社,翌年3月改称二克浅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改为二克浅乡。

1996年2月撤乡设镇,改称二克浅镇。

2008年4月,撤销讷河镇,将讷河镇管辖8个行政村划入二克浅镇。

名称沿用至今。

学田村,原名“学田局”,1914年黑龙江学田局由甘井子迁入此地,故称“学田局”。

1917年后,这一带分隶讷河县第一区和第四区管辖。

东北沦陷时期,分隶启文村和大和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底设置第三区,1955年5月改为学田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青龙、学田、工农、清和4个乡。

1958年9月,将四个乡合并成立灯塔人民公社,翌年3月改为学田公社。

1961年6月,将学田公社北部区域划出,设置清和公社。

1984年4月,将学田公社改为学田乡。

1996年2月,撤乡建镇,学田乡改为学田镇。

2003年12月,清和乡划入学田镇。

名称沿用至今。

龙河屯,原名“他本沁”,达斡尔语“五家”之意。

后金天聪初年(1627),达斡尔族人郭贝勒氏(亦写作郭博勒氏)建立了他本沁等屯落。

清代,隶属布特哈总管(后为副都统)管辖。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划归东布特哈总管管辖,清宣统二年(1910)改隶讷河直隶厅。

中华民国成立后,初隶讷河县第五区管辖。

1919年以后,达斡尔族人陆续迁出,随之汉族人口渐增,将“他本沁”改称“龙河屯”。

东北沦陷后,改称龙河镇,初隶龙河镇区管辖。

1938年1月改设龙河村。

1946年4月设置龙河区,后改为第五区。

1955年5月,改称龙河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龙河、保安、友好3个乡。

1958年9月,将3个乡合并东风人民公社,翌年3月改称龙河人民公社。

1966年8月,将辖区内北部划出,成立友好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将龙河人民公社改为龙河镇。

2004年6月,友好乡划入龙河镇。

名称沿用至今。

讷南村,原名“官货店”。

清宣统二年(1910),以官款由湖北移民建立“湖北垦民”7屯,名为“官货店”,隶属讷河直隶厅管辖。

1913年由山东移民于官货店西建屯开荒,取名山东头屯,后改为“鲁民屯”,隶属讷河县第二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设讷南镇,隶属讷南镇区管辖。

1938年1月改设讷南村。

1946年4月设置讷南区,1948年改为第六区,1955年5月复改讷南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讷南、鲁民、兴业、巨和4个乡。

1958年9月,将4个乡合并成立讷南人民公社。

1966年8月,将南部地区划出设置巨和公社。

1984年4月,将讷南公社改为讷南乡,同年11月改为讷南镇。

2008年4月,撤销讷河镇,将讷河镇管辖3个行政村划入讷南镇。

名称沿用至今。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后建屯,名为“大古堆屯”。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建“拉哈岗”驿站时,为站丁居住区,隶属布特哈总管统辖。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划归东布特哈总管管辖,清宣统二年(1910)改隶讷河直隶厅。

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讷河县第三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拉哈站区,后改设新安村。

1946年底设置第七区,1955年5月改为解放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新安、国荣、民和、太和、中合5个乡。

1958年9月,将5个乡合并成立红太阳人民公社,翌年3月改称太和公社。

1961年6月,将东部地区划出设置长发公社。

1984年4月,将太和公社改为太和乡。

1996年9月,撤乡置镇,将太和乡改为六合镇。

2008年4月,撤销讷河镇,将讷河镇管辖2个行政村划入六合镇。

名称沿用至今。

长发屯,建于1920年,隶属讷河县第二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讷南镇区,后改设善邻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底划归第七区管辖,1955年5月改称解放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中和、民和、太和等5个乡。

1958年9月,将5个乡合并成立红太阳人民公社,翌年3月改称太和公社。

1961年6月,从太和公社划出部分区域设置长发公社。

1984年4月,改为长发乡。

1996年9月,撤乡置镇,改为长发镇。

名称沿用至今。

10、通南镇

通南镇,俗称“头面井”。

1916年“奉天”人赵子扬来此垦殖创立街基,取名“通南”,隶属讷河县第六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设通南镇,隶属通南镇区管辖。

1938年1月改设通南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设置通南区。

1948年改为第十区。

1955年5月复改通南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通南、同心、兴隆、康宁4个乡。

1958年9月,将4个乡合并成立前进人民公社,翌年3月改称通南人民公社。

1961年6月,划出北部部分区域,成立同心公社。

1984年4月,将通南公社改为通南镇。

名称沿用至今。

11、同义镇

同义镇驻地,原名“郭家屯”。

中华民国初期,1917年有吉林郭姓人来此垦殖定居,后以其姓取屯名,隶属讷河县第三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期,1938年设置福民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设置第十一区,1955年5月改为凌云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凌云、同义、启民3个乡。

1958年9月,将3个乡合并成立东方人民公社,翌年3月改称同义公社。

1984年4月,改为同义乡。

1996年2月,撤乡置镇,改为同义镇。

名称沿用至今。

12、九井镇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有尹乃廷、单玉奇5户垦民来此合买官地九“井”(每井为36方)垦殖立屯,取名“五福堂”。

翌年,因“五福”与“无福”谐音,故改名“九井屯”。

中华民国时期,隶属讷河县第二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讷南镇区,1938年1月改设九井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讷南区,后改隶第六区管辖。

1949年9月,从第六区划出增设第十三区,1955年5月改为九井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九井、谦益、育民3个乡。

1958年9月,将3个乡合并成立运河人民公社,翌年3月改称九井公社。

1984年4月,改为九井乡。

1996年9月,改为九井镇。

名称沿用至今。

13、老莱镇

原名“喀穆尼喀俄佛罗”,满语为“隘口”之意。

清初,由齐齐哈尔至黑龙江城设立驿站,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设喀穆尼喀(亦写作喀迷尼哈)站(今老莱),隶属布特哈总管统属。

清末,隶属讷河直隶厅管辖。

中华民国时期,隶属讷河县第一区管辖。

1937年5月宁嫩(宁年至嫩江)铁路修通,于老莱河边设站,故改名老莱村。

1946年4月设置老莱区。

1949年划为第十四区。

1955年5月又改为老莱区。

1956年4月,设置老莱镇。

1958年9月,改称胜利人民公社。

1959年3月,改为老莱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改为老莱镇。

名称沿用至今。

14、孔国乡

清顺治初年(1644),达斡尔族郭贝尔氏(亦写作郭博勒氏)迁移来此建屯。

1919年后达斡尔族人陆续迁出,遂为汉族居住区,隶属讷河县第五区管辖。

东北沦轮陷后,初隶龙河镇区,后改设孔国村。

1946年底设置第四区,1955年5月改为忠孝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设置孔国、仁爱、忠孝3个乡。

1958年9月,将3个乡合并成立孔国人民公社。

1966年8月,将西部区域划出设置进化公社。

1976年12月,将孔国公社更名为立新公社。

1980年10月恢复孔国人民公社名称。

1984年4月,改为孔国乡。

2005年3月,进化乡并入孔国乡。

名称沿用至今。

15、和盛乡

和盛乡驻地,原名徐家围子,1920年有徐姓人来此地开荒建屯,故名。

中华民国时期,隶属讷河县第三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拉哈站区,后改设仁和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底设置第九区,1955年5月改为和盛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设置和盛乡。

1958年9月,改称和盛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改为和盛乡。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