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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商、周时期属若国。

春秋、战国时期属楚。

西汉在西北境(仙居集镇)置编县,东部属若县,南部属当阳县,西、南及东部分属南顺郡、若州郡。

东汉建置同西汉,但若州改为鄀州。

建安十三年(208)西部为编县,南部为当阳县,属南郡;北部属襄阳郡。

十四年(209)南部当阳、西部编县同属东吴南郡。

十九年(214)当阳、编县归蜀汉。

二十四年(219)当阳、编县重属吴,鄀县仍属魏。

西晋(281—316)沿吴制。

东晋永和八年(352)桓温以沮、漳降蛮于编县置武宁郡。

分编县北境立长宁县,分鄀县南境置乐乡县,东宝分属长宁、乐乡县。

隆安五年(401)于编县故城置长林县,长林县与武宁郡(后迁乐乡县)俱立。

南北朝、宋、齐沿晋制。

西魏废帝元年(552)在乐乡县设鄀州。

北齐天宝八年(557)废编县入长林县,北周天和六年(571)划归后梁。

隋开皇七年(587)灭后梁。

大业元年(605)废鄀州,复乐乡县,境北属乐乡县,南部仍属长林县。

唐武德四年(621)长林县属荆州,复鄀州,治乐乡县。

贞观八年(634)废鄀州,立荆门县(一说“贞元二十一年,分长林县立荆门县”),东宝全境属荆门县。

五代十国,东宝为荆南国高氏所辖。

后晋天福五年(940)在当阳设荆门军,领长林县,属江陵府,不久,军废。

后周显德二年(955)废乐乡县,北境入宜城,南境入长林,东宝属长林县辖。

北宋建隆三年(962)长林县署移至荆门蒙山东。

开宝五年(972)在长林县复置荆门军,领长林、当阳二县。

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废当阳县入长林县,十六年(1146)复当阳县,本境大部属长林县,西南部属当阳县,同属荆门军。

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荆门军为荆门府,天历元年(1328)降府为州,仍领长林、当阳二县。

明洪武九年(1376)降荆门州为荆门县,废长林县入荆门县。

十三年(1340)荆门县升为荆门州,东宝属荆门州。

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升荆门州为直隶州,属湖北布政使司,领当阳、远安二县,东宝属荆门直隶州直辖。

1912年改荆门直隶州为荆门县,东宝属荆门县辖。

1949年2月荆门解放,8月1日荆门县人民政府成立,东宝属荆门县辖。

1983年8月国务院批准荆门市升为地级市,198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东宝区,属荆门市辖至今。

掇刀地域夏商属荆州,周为楚地,秦汉置当阳县,唐属荆门县,宋元属荆门军,明属承天府,清属荆门州,民国为荆门县辖。

1949—1979年为荆门县辖。

1980年,分属荆门市(县级)和荆门县。

1983年,荆门市、县合并升格为地级荆门市,掇刀现域分属东宝区、沙洋区。

1992年10月,设荆门掇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掇刀石街道范围。

2000年12月,在掇刀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1年3月1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荆门市掇刀区的批复》国函〔2001〕25号,设立荆门市掇刀区,将荆门市东宝区的何场乡、麻城镇、团林铺镇、掇刀石街道划归掇刀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大道;实行掇刀区、掇刀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年6月更名为荆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区合一”管理体制。

2007年3月,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荆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从掇刀区分离,直属荆门市管理。

2011年4月,域内省级专业化工园区—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移交掇刀区建设管理,实行市区共建、区园合一;7月,成立兴隆街道,委托荆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管理;12月,成立双喜街道,委托漳河新区管理。

2012年7月5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荆门市东宝区冯庙等三个村划归掇刀区管辖的批复》(鄂政函〔2012〕155号),将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冯庙、荣星、花竹村划归掇刀区白庙街道办事处管辖。

原始社会,新石器时期(约6000年前),现县城黄家山,后港赵家湾,五里铺马家垸、三百钱港,毛李荆家城等处有人类居住。

夏《禹贡》把中国分为九州,沙洋属荆州地域。

商约公元前十二世纪,商朝分封武丁后裔于汉水西岸建权国,在现马良镇建权城。

周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周王封姬姓宗室于汉江之间,周公承王命封其弟季载于冉建冉阝国,(冉也作冉阝或那),地域在现拾回桥镇境内。

当时,沙洋东北部为权国,西部为冉国。

后均被楚国所灭,沙洋全境都为楚地。

春秋时期,楚武王克权,在权国故地马良境内创建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县级政权--权县。

秦战国时期,秦昭王二十九年(前278),白起伐楚,秦国占领郢都(现荆州市纪南)后,设南郡,沙洋县境属南郡。

西汉新莽代汉(9—24),在荆门西境设编县,沙洋县境属编县。

沙洋属编县升级的南顺郡。

东汉光武中兴(25),恢复西汉建置。

建安十三年(208),魏武得荆州,废南顺郡复设编县。

建安十四年(209),曹仁败北,编县属东吴南郡。

建安十九年(214),刘备与东吴分荆州,编县归属刘备。

建安二十四年(219),关羽败亡,编县重属东吴。

三国属东吴。

西晋太康二年至建兴四年(281—316),沿吴制,编县属荆州南郡。

东晋属荆州南郡。

永和八年(352),编县设武宁郡,编县为武宁郡的郡属县。

隆安五年(401),在编县旧城设长林县。

南北朝宋齐沿晋制。

后梁大定三年(557),废编县入长林县,在长林县境的内方山(现马良镇一带)设基州,辖章山、上黄等郡。

后又分长林县设丰乡、绿麻(故城在沙洋城区,原有绿麻山,俗称桃李山,已冲成河,有绿麻寺旧址)两县作为上黄、章山郡属县。

内方山为基州、章山郡治。

隋统一全国后,仅保留并州、扬州、荆州、益州四大总管,境内属荆州。

开皇十一年(591),废长林县入长宁县。

开皇十八年(598),改长宁为长林。

大业元年(605),改绿麻县为章山县。

隋末,废章山县入长林县,属南郡。

唐武德四年(621),恢复章山县。

武德七年(624),废章山县入郢州。

贞观元年(627),废郢州,章山县改属荆州。

贞观八年(634),尉迟恭任荆州总管,在汉津口旁的琼台山修建城堡,取名沙洋堡,沙洋之名始此。

同年,废章山县入长林县,沙洋属长林县管辖。

贞观二十一年(647),移长林县治于藻湖西岸(现后港),属荆州总管府。

唐德宗贞二十一年(805),废长林县立荆门县,属南郡江陵府。

唐末,废荆门县入长林县。

五代沙洋地域为荆南国高氏所踞。

后晋天福五年(940),在当阳设荆门军,领长林县,属江陵府。

宋建隆三年(962),长林县移至蒙山东(荆门城区)。

开宝五年(972),在长林县复置荆门军,属荆湖北路,领长林、当阳二县,属江陵府。

熙宁元年(1073),军废,长林县直属江陵府。

元祐三年(1088),复立荆门军,仍领长林、当阳两县。

靖康元年(1126),长林县治随荆门军南移至藻湖西岸的长林故城,并在鸦雀铺南坡设荆门镇。

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废当阳县入长林县,荆门军迁回鸦雀铺南坡。

荆门镇移至新城(现李市镇新城),不久镇废。

宋绍兴十六年(1146),荆门军与长林县治迁回原址(蒙山东),恢复当阳县。

元至元十四年(1277),荆门军升为荆门府,属河南行省,仍领当阳、长林两县。

第二年,荆门府治由当阳移治长林县。

明洪武九年(1376),降荆门州为荆门县,废长林县入荆门县,属荆州府。

洪武十三年(1380),升荆门县为州。

嘉靖十年(1531),荆门州改属承天府。

清顺治三年(1646),改承天府为安陆府,荆门州属安陆府。

乾隆五十六年(1791),升荆门州为直隶州,属湖北布政使司,领当阳、远安二县。

境内属荆门州直辖。

1912年,荆门降州为县,境内属荆门县管辖。

1928—1938年,民国湖北省政府将沙洋列为县市单位,与汉口、沙市、宜昌、樊城、老河口、新堤、武穴并列为湖北省八大重要市镇。

1948年,境内建立荆南县。

1949年初,建立沙洋市。

同年9月,撤销荆南县、沙洋市,回归荆门县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196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沙洋镇与沙洋农场管理局合并成立沙洋市。

辖汉江人民公社(现沙洋城区)和李市人民公社。

隶属荆州行署。

1961年,撤市复镇,归属荆门县。

1985年5月,成立沙洋区,属荆门市。

1998年12月,撤区设县,仍属荆门市至今。

1935年,汉江遥堤溃口后,屈家岭管理区所在地区变成了茫茫百余里的荒野地带。

1953年2月20日,湖北省委书记、省政府主席李先念亲临荒原,在司马河边潘家台西北(现何集办事处马档桥西南)的荒原上挥锹开荒,举行了农场奠基礼。

1952年11月农场筹建,农场名为“国营沙洋机械农场”。

1953年10月,改名为“国营五三机械农场”。

1956年,定名为“湖北省国营五三农场”。

1958年,五三农场改为”京山县五三人民公社“,1959年恢复农场建制,成立农场管理处。

1985-1995年,副县级以上干部由荆州地委任命,业务由省国营农场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管理。

1992年7月,根据荆州地区行政公署的定义,五三农场为一个政企合一的单位,属县级规格,行使部分政府职能的正县级省属国营农场。

1995-1997年,副县级以上干部由荆沙市委任命,后改由荆州市委任命,业务属省国营农场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管理。

1983年开始,在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率先开始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20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由于体制等方面原因,五三农场和其他国有农场一样,债务沉重,运行困难,陷入了发展困境。

2001年10月,五三农场由荆门市属地管理,并设立屈家岭管理区。

2007年3月,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农场)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垦系统百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

2010年5月,屈家岭开始起步建设“中国农谷”,确立了“重工精农兴旅游,富民强区创一流”的发展思路,强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钟祥市在夏朝时属荆州域,商朝时属豫州城,周朝时属荆州域。

春秋战国时为楚国地,称郊郢。

《左传·桓公十一年》(前593),有“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之说。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钟祥属南郡。

汉高祖刘邦平定天下后,建立西汉,因秦制,以故楚郊郢为郢县。

钟祥设县自此始。

初始元年(8)王莽篡汉,改郢县为郢亭。

建武元年(25),刘秀建立东汉,省郢县分别并入江夏郡的竟陵县、云杜县和南郡的鄀县、编县。

三国时,郊郢名石城,属吴国荆州域,吴在石城置牙门戍,以抗御魏国。

晋元康九年(299),分江夏郡置竟陵郡,治石城,钟祥为郡治自此始。

竟陵郡领竟陵、云杜、南新市、宵城、新阳五县。

南朝刘宋泰始六年(470),分竟陵县、云杜县地置苌寿县,属竟陵郡。

钟祥自东汉省郢县,至此复立县,县治石城。

北朝西魏大统十七年(551),改苌寿县为长寿县,仍治石城,属竟陵郡。

南北朝时期,中国北方战争频繁,一个郡、一个县的人民在其地方官的率领下,大规模南迁。

自刘宋元嘉年间到隋炀帝初年,在今钟祥市的北部、西北部先后侨置过冯翊、齐兴、敖川等郡和莲勺、高陆、上蔡、汾川等县,隋大业末上述侨置县均并入长寿县。

隋开皇元年(581),北周大丞相杨坚废静帝(宇文阐)建立隋朝,县名仍为长寿,治石城,属竟陵郡。

隋义宁元年(617年),隋朝太原留守李渊与次子李世民起兵反隋,唐武德元年(618)五月李渊称帝,建立唐朝,县名仍为长寿。

唐武德四年(621)置郢州,郢州治长寿,领长寿、京山二县。

县为州治自此始。

贞观元年(627)废郢州,长寿县属鄀州。

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改属温州。

贞观十七年(643)废温州复置郢州,郢州领长寿、京山二县。

天宝元年(742)改郢州为富水郡,富水郡领长寿、京山二县。

乾元元年,(758)废富水郡复置郢州,仍治长寿,领长寿、京山二县。

五代十国时,县名仍为长寿,属郢州。

宋建隆元年(960),后周殿前都点检的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宋朝,县名仍为长寿,属荆西南路郢州富水郡,富水郡治长寿,领长寿、京山二县。

元至元十五(1278),改郢州为安陆府,县名仍为长寿,安陆府治长寿,领长寿、京山二县。

县为府治自此始。

明洪武九年(1376)改安陆府为安陆州,省长寿县入安陆州,安陆州属湖广布政使司下荆南道,领京山县。

嘉靖十年(1531)升安陆州为承天府。

赐附属县名为钟祥。

承天府治钟祥,领荆门州、沔阳州和钟祥、京山、潜江、景陵、当阳五县。

清顺治三年(1646)改承天府为安陆府,仍治钟祥,领钟祥、京山、天门、潜江四县。

民国时期县名仍为钟祥,治所钟祥县城。

先后属湖北巡按使襄阳道和第六、第三、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78年9月属湖北省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1978年10月至1992年5月属湖北省荆州地区行政公署。

1992年5月20日,《关于湖北省撤销钟祥县设立钟祥市的批复》民行批〔1992〕48号,撤销钟祥县,设立钟祥市(县级),仍属湖北省荆州地区行政公署。

1994年9月29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荆州地区、沙市市合并设立荆沙市的批复》(国函〔1994〕99号),由湖北省荆沙市代管。

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荆州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6〕111号),将荆州市代管的钟祥市改由荆门市代管至今。

春秋时代,京山属楚国,秦属南郡。

汉初,置云杜县,属江夏郡,县治在京山。

南北朝时,设新阳县。

南北朝梁时京山境内角陵县、盘陂县、富水县并属温州。

隋大业三年(607),废温州,改角陵为京山。

唐武德四年(621),重置温州,州治设京山县城。

宋乾德二年(964),裁富水县归京山县,属郢州。

自此,京山县统领今域。

至元十五年(1278),郢州改为安陆府,县属安陆府。

明嘉靖十年(1531),安陆府改为承天府,县随属。

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起义军占领县城,在此建立农民政权二年。

清顺治二年(1645),承天府改为安陆府,县属安陆府。

民国初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36年,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京山南部是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曾在雁门口台岭建立京山县苏维埃政府。

抗日战争时期,京山县城被日军建立伪政权6年。

1947年12月20日,解放京山,恢复京山县建制。

1949年8月,将多宝湾、长滩埠等地区分别划归潜江、钟祥等县。

1950年,调整为9个区。

1952年增设十区驻杨集、十一区驻坪坝。

1957年初,撤销指导组,恢复区、乡建制。

1959年,撤销五三人民公社,恢复五三农场建制,城关镇改为县辖镇。

1961年改区、社制、设9区1镇,次年增设石龙区。

1975年11月,撤区并社。

1984年3月,撤社设区建乡。

1994年9月29日,荆沙市成立,京山县改属荆沙市。

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荆州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6〕111号,京山县划归荆门市管辖。

2018年2月2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京山县设立县级京山市的批复》民函〔2018〕51号,撤销京山县,设立县级京山市,以原京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京山市的行政区域,京山市人民政府驻新市镇城中路473号,京山市由湖北省直辖,荆门市代管。

2019年1月9日,《省民政厅关于京山市设立新市等街道办事处的批复》(鄂民政函[2019]36号),同意撤销新市镇、永兴镇,设立新市街道、永兴街道、温泉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