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时期,遮岛镇境域属南诏。 宋代时期,属大理国,地处梁河县中部,九腾越府。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属南甸军民总管府。 明属南甸宣抚司。 清咸丰元年(1851年),南甸宣抚司署迁遮岛。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腾冲县第六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南甸宣抚司与梁河设治局共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立遮岛镇。 1958年,划归腾冲县河西区九保镇。 1959年,改设九保公社遮岛大队。 1961年,改为遮岛区。 1964年,恢复遮岛镇。 1969年12月,属红旗公社,称红光大队。 1971年9月,属遮岛公社,改称遮岛大队。 1984年,又设遮岛镇。 2005年,杞木寨乡水箐村并入遮岛镇。 |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芒东镇境域属平缅路总管府。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属南甸军民总管府。 明、清代时期,属南甸宣抚司。 民国初期,设西山、东山、芒东3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设群英、保塘2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统称四维乡。 1952年,属梁河县第三区,辖新民、云庆、东山、石婆坡、群英保塘、小陇川7乡。 1957年,改设中心、团结、光明、东山、盈庆、新民、勐养、椿头塘、下三寨9乡。 1958年,新民、盈庆、椿头塘3乡划归盈江县,其余划归潞西县。 1959年,又划归腾冲县,设中心、团结、光明、东山、勐养乡。 1961年,梁河恢复县制,勐养乡改设勐养区,其余为芒东区。 1964年,增设翁冷乡。 1969年,改卫东公社。 1971年,增设邦别、户那大队。 1972年,东山乡改为清平、小寨子、茨竹园3大队。 1981年,增设等邑山大队。 1984年,等邑山大队合并罗岗乡。 1988年2月,统称芒东乡。 2002年,乡改镇。 2005年11月,原杞木寨乡平坝、杞木寨、湾中3村民委员会划归芒东镇。 |
927年,始设勐养区,属车里县。 1953年,为版纳勐养,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1958年,置勐养区,属景洪县。 1969年,勐养区改为勐养公社。 1984年,勐养公社改称勐养区。 1988年,撤区置镇。 |
元代时期,平山乡境域属南甸路军民总管府。 明、清代时期,属南甸宣抚司。 民国初年,属八撮县丞管辖。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梁河设治局第一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勐平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改属河东乡。 1950年,属第一区,设平山、天宝乡。 1954年,增设勐蚌、上河东2乡。 1958年,划归腾冲县。 1959年,成立平山公社。 1961年,恢复梁河县制,改为平山区。 1969年,改名向阳公社。 1973年,增设核桃林大队。 1981年,增设马鹿塘大队。 1984年,区改乡。 |
元代时期,小厂乡境域属南甸路军民总管府。 明、清代时期,属南甸宣抚司。 民国元年(1912年),属八撮县丞。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梁河设治局。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大厂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复兴镇。 1950年,属大厂镇。 1952年,属梁河县第一区上瑞泉乡。 1955年,分属第二区大厂、友义、龙抱树、小勐竜乡。 1958年10月,划为腾冲县大厂区,设友义、勐竜乡。 1961年4月,恢复梁河县制,属大厂区。 1972年7月,设小公社。 1981年,新增风吹坡、龙塘大队。 1984年,恢复区乡制,设小厂镇。 1988年2月,改小厂乡。 |
清代时期,大厂乡境域属南甸宣抚司。 咸丰年间(1851年—1861年)设立大厂撮。 民国二十年(1932年),属梁河设治局八撮县丞。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梁河设治局治所由小邦幸迁往大厂街。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改名复兴镇。 1952年,属梁河县第二区复兴镇。 1954年,设大厂区。 1955年,增设平坝、赵老地、杞木寨3乡。 1958年,划归腾冲县。 1961年,恢复梁河县,设大厂区,增设上瑞泉、水箐2乡。 1969年,改为红卫公社。 1971年,改名大厂公社。 1972年,从大厂公社分设小厂、杞木寨2公社。 1981年,增设二道河、永安寨2大队。 1984年,勐科阿昌族大队划归九保区。 1988年2月,改名大厂乡。 |
元代时期,九保阿昌族乡境域为南甸路军民总管府驻地。 明代初期,改为南甸营。 明正统九年(1444年),属南甸宣抚司,为司署所在地。 清宣统三年(1911年),划归腾冲,属腾越厅。 1956年,九保、勐宋两村属腾冲县,其余属南甸宣抚司辖地。 同年11月,九保、勐宋划归梁河县,属河西区九保镇。 1958年10月22日,划归腾冲县。 1959年,成立九保公社。 1969年,改名红旗公社。 1971年,恢复大队。 1984年,设九保区。 1988年2月,改设九保阿昌族乡。 |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曩宋阿昌族乡境域属南甸军民总管府。 明正统九年(1444年)后,属南甸宣抚司。 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上芒东、芒林划归腾越厅清水乡,其余属南甸宣抚司。 1950年,分属梁河县第一区、腾冲县第三区。 1956年11月,划归梁河县河西区。 1958年8月,属腾冲县河东区曩宋乡。 1959年,改设曩宋公社。 1961年,恢复梁河县制,设曩宋区,辖曩宋、河东、芒东、关璋、下瑞泉5乡。 1965年,增设弄行乡。 1969年,增设马茂乡。 1971年,增设弄别大队。 1981年,增设芒林大队。 1984年4月,恢复区乡,改为曩宋镇。 1988年2月,改曩宋阿昌族乡。 |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河西乡境域属南甸军民总管府。 明正统二年(1437年),在线多、永勒、勐连、邦读设四夷庄。 清雍正六年(1728年),属腾越州河西练。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为腾冲县河西乡。 1950年,属腾冲荷花区。 1956年11月15日,划归梁河县,设河西区。 1958年9月,改为先锋公社。 同年10月,划归腾冲县。 1961年7月,恢复梁河县制,设河西区。 1969年,改名红旗公社。 1971年8月,改名河西公社。 1984年,改建河西区。 1988年,改名河西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