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区乡二坝三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下古城乡一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为古城乡下古城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下古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古城公社,更名为古城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古城村民委员会,属古城镇。 2004年古城镇撤乡改镇,古城村民委员会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二坝头畦保(古城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二乡一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下古大队。 1983年撤社改乡属古城乡,设立下古村民委员会。 2002年撤乡改镇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六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为古城区一乡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祁连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祁连大队,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古城公社,更名为六畦大队。 1980年更名为六林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六林村民委员会,属古城乡2002年撤乡改镇,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六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一乡二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为古城乡祁连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祁连大队。 1980年更名为祁山大队。 1983年撤社改乡时设祁山村民委员会,属古城乡。 2002年撤乡改镇,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八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一乡一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上古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上古大队。 1983年撤社改乡时设上古村民委员会,属古城乡。 2002年撤乡改镇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八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一乡二行政;1956年撤区并乡为古城乡上古城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古城公社上古大队;1961年区划调整为古城公社八五大队;1983年社改乡时设八五村民委员会。 2004年8月,撤乡置镇属古城镇至今。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二坝头畦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一分二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为祁连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祁连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古城公社,更名为二坝大队。 1980年更名为光明路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光明路村民委员会,属古城镇。 2004年古城镇撤乡改镇,光明路村民委员会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六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三乡四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五畦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五畦大队。 1983年撤社改乡时,设立五畦村民委员会,属古城乡。 1991年更名为三畦村民委员会。 2002年古城乡撤乡改镇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三坝头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二乡二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三畦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古城公社,更名为三坝大队。 1983年撤社改乡设立三坝村民委员会。 2002年撤乡改镇,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河西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河西乡三行政,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小河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河西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小河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时设立小河村民委员会。 2002年撤乡改镇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河西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河西乡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镇乡中河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河西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古城公社。 1983年撤社设乡,将河西大队更名并设立中河村民委员会,属古城乡所辖。 2002年古城乡撤乡改镇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河西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河西乡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成立古城公社,命名为河西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古城公社,更名为上河大队。 1983年撤社改乡属古城乡,设上河村民委员会。 2002年撤乡改镇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头坝八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上古乡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时属古城乡上古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上古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原古城公社分为古城、校尉、韩佐三个公社,属校尉公社,命名为更名为九五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设九五村民委员会。 2004年8月,校尉乡并入古城镇,九五村划归古城镇管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头坝四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校尉乡一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校尉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校尉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校尉公社。 1983年撤社改乡时设立校尉村民委员会,属校尉乡;2004年8月校尉乡并入古城镇。 校尉村属古城镇所辖至今。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管辖;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1952年属九区(古城)管辖;1956年撤区为古城乡;1958年合作化时,成立古城人民公社;1962年区划调整,原古城分为古城、校尉、韩佐三个公社,属校尉公社,命名为陈庄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设立陈庄村民委员会,属校尉乡;2004年8月校尉乡并入古城镇。 陈庄村属古城镇所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