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头坝二、三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头坝乡三行政和二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李府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李府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校尉公社,更名为长流大队。 1983年撤社改乡时属校尉乡,设立长流村民委员会。 2004年校尉乡并入古城镇,属古城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头坝二畦保和头坝三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头坝乡二、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为古城乡头坝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头坝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校尉公社。 1983年撤社改乡属校尉乡,设头坝村民委员会。 2004年8月校尉乡并入古城镇。 头坝村属古城镇所辖至今。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 1956年撤区并乡为古城乡东河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古城公社东河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原古城分为古城、校尉、韩佐三个公社,属校尉公社,命名为东河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设立东河村民委员会,属校尉乡;2004年8月校尉乡并入古城镇。 东河村属古城镇所辖至今。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头坝四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头坝乡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时属古城乡校尉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校尉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成立校尉公社,命名为河北大队。 1983年撤社建乡,设河北村民委员会,属校尉乡所辖。 2004年8月,校尉乡并入古城镇,河北村属古城镇管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古城乡六畦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三乡四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五畦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五畦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属校尉公社。 1983年撤社设乡属校尉乡,设立五畦村民委员会。 2004年8月校尉乡并入古城镇。 五畦村属古城镇所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