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由其他地方村民陆续搬迁到此,形成新地互助组;1956年命名新地生产大队;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东风公社,称新地大队;1983年撤区并乡时,设新地村民委员会,属新地乡。 1985年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1974年开发新地滩,属新地滩指挥部管辖;1983年成立新地乡新东村民委员会,属新地乡所辖;1985年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20世纪70年代年代初从武威县发放、张义乡,天祝县祁连、旦马乡贫困山区的居民迁移至此,属清源乡所辖。 1983年社改乡时,设清泉村村民委员会,属新地乡所辖。 1985年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1974年为开发新地滩,由原清源、清水乡的部分村民迁移居住在新地滩;1983年成立新地乡新西村民委员会。 1985年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原为红菜籽滩,20世纪70年代初从武威县的发放、张义乡,天祝县的祁连、旦马乡贫困山区的居民迁移至此,属清源乡所辖。 1983年社改乡时,设发展村民委员会,属新地乡所辖。 1985年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第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东槽;1952年增清源区,属清源区东槽乡;1956年撤区并乡属东槽乡第一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清源公社,称王家庄大队;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清源公社王家庄大队;1983年社改乡时设王家新庄村民委员会,属新地乡;1985年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所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白塔区清源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清源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清源公社,称羊庄大队;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羊庄村民委员会,属清源乡。 1985年清源乡撤乡建镇,属清源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所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白塔区清源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清源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清源公社,称中沙大队;文革时期红卫阶段为红中大队;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中沙村民委员会,属清源乡。 1985年清源乡撤乡建镇,属清源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所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清源区东槽乡。 后1956年撤区并乡,属清源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清源公社,称东槽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东槽村民委员会,属清源乡所辖。 1985年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所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白塔区清源乡;1956年撤区并乡属清源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清源公社,称宣庄大队;文革期间称先锋大队;1983社改乡时设立宣庄村民委员会,属清源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建镇,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所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白塔区清源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清源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清源公社,称清源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清源村民委员会,属清源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建镇,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所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白塔区清源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清源乡所辖。 1958年公社化时属清源公社,称曾家堡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曾家堡村民委员会,属清源乡所辖。 1985年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所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清源区刘广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清源区清源公社,称刘广寨大队。 文革期间更名为为东升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属清源乡,设立刘广寨村民委员会。 属清源乡所辖。 1985年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所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白塔区清源乡。 1956年撤区并乡时属清源乡所辖。 1958年成人民公社化时属清源公社,称中畦大队;1983年社改乡时设周府庄村民委员会,属清源乡所辖。 1985年清源乡撤乡建镇,属清源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所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白塔区清源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清源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清源公社,称蔡家寨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蔡家寨村民委员会,属清源乡所辖。 1985年将新地、清源乡合并成立清源镇,属清源镇所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