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七年(1634年),元善镇始建制。 1959年,更名为红十月林场。 1963年,恢复元善镇建制。 1966年冬,撤镇并入惠化公社。 1968年冬,恢镇建制,改名为“红阳镇”。 1980年,复名元善镇。 1986年1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惠化区并入元善镇。 |
解放初期,上坪属惠阳区辖。 1959年冬,成立上坪人民公社。 1960年,为新丰县辖。 1962年6月后,为连平县辖。 1984年春,废社设区。 1986年冬,撤区建镇。 |
民国二年(1913年),内莞建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61年,隶属惠化区(公社)。 1962年6月,成立内莞公社。 1983年11月,改社为区。 1987年3月,撤区建乡。 1993年7月,改乡为镇。 2003年8月,原九连镇并入内莞镇。 |
唐虞三代以前,陂头是片荒凉地方。 汉朝甘露元年(前53年),属荆州区桂阳郡滇阳县。 南朝天监六年(507年),属衡阳区清远郡翁源阳县。 明崇祯六年(1633年),新建连平州,属连平县管辖,称银梅图。 解放后,称陂头区(即连平县第二区)。 1958年,为陂头公社。 1958年,曾属翁源县辖。 1967年,划归连平县辖。 1984年,废社设区。 1986年冬,撤区建镇。 |
解放初至1976年,溪山自然布局为南北两片,南片属隆街区辖;北片属惠化区辖。 1976年7月,成立溪山公社。 1984年3月,废社设区。 1986年冬,撤区建乡。 |
解放后,曾属长吉区。 1958年,为隆街公社。 1959年秋,为新丰县辖。 1962年6月,为连平县辖。 1984年,废社设区。 1986年冬,撤区建镇。 |
1976年7月,从隆街公社划出成立田源公社。 1983年11月,改称田源区。 1987年3月,改称田源乡。 1994年7月,改镇。 |
解放初,为第四区油溪乡。 1957年冬,为忠信公社所辖。 1961年2月,成立油溪公社。 1962年,并入忠信公社。 1977年4月,为油溪公社。 1984年,废社设区。 1986年冬,撤区建乡。 1994年7月,改称油溪镇。 |
明洪武四年(1371年),置忠信巡司于此,属河源县。 解放后,建忠信镇,镇区以外的其余区域属忠信区。 1968年,属忠信公社。 1976年。 恢复镇建制。 1986年1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消忠信区并入忠信镇。 |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高湖乡,后改中莞乡。 1961年9月,从忠信公社分出,由高湖乡、中莞乡合并为高莞公社。 1963年3月,并入忠信公社。 1977年3月,从忠信公社分出。 1983年11月,由公社改区。 1987年3月,撤区改乡。 1994年7月,改乡为镇。 |
明、清代,属金锡都。 民国时期,属赤坑六区。 1949年10月后,属六区。 1964年4月,成立大湖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撤销人民公社设立区公所。 1987年,撤销区公所设镇。 |
宋代,属古海乡海域。 清代,属黄旗都。 民国元年(1912年)后,属第九区。 1950年4月,属第十区。 1957年2月,撤区分出称三角乡。 1958年8~10月,改为三角公社后并归黄圃大公社。 1959年4月,复分,恢复三角公社。 1961年8月,属民众区。 1963年1月,分开,复称三角公社。 1983年11月,改称区。 1986年12月,改称镇。 |
民国时期,属和平县大湖乡。 新中国成立后,属连平县大湖乡。 1962年,属连平县大湖公社1978年春,从大湖公社分出,成立连平县绣缎公社。 1983年11月,撤公社为区公所。 1987年3月,撤区为乡。 1994年7月,改乡为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