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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清属荆门州羔观村石板庙;民国属荆门县七区;1949年,新中国成立,属荆门县横店乡;1956年,农业合作化,成立红光农业合作社,属雷集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为红光大队,属沈集公社雷集管理区;1961年,队为基础,三级所有,改为板庙大队,属雷集公社;1984年,恢复乡村建制,改为板庙村,属雷集乡;1987年,属麻城乡;1987年,属麻城乡(镇)。

清属荆门州羔观村腊树庙;民国属荆门县七区;1949年,新中国成立,属柴刘区横店乡;1956年,划归沈集区雷集乡;建立红星农业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为红星大队,属沈集公社雷集管理区;1961年,队为基础,三级所有,为横店大队,属雷集公社;1984年,恢复乡村建制,改为横店村,属雷集乡。

1987年,属麻城(乡)镇至今。

清属荆门州;民国属荆门县七区;1949年,新中国成立,属柴刘区横店乡;1956年,农业合作化,划归沈集区雷集乡,建白合农业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为白合大队,属沈集公社雷集管理区;1961年,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属雷集公社;1984年,恢复乡村建制,改为官湾村,属雷集乡;1987年,属麻城乡(镇)至今。

清属荆门州羔观村;民国属荆门县七区;1949年,新中国成立,属荆门县柴刘区;1956年,农业合作化,建同心农业合作社,属沈集区横店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为同心大队,属沈集公社雷集管理区;1961年,队为基础,三级所有,改为朱庙大队;属雷集公社;1984年,恢复乡村建制,改为朱庙村,属雷集乡;1987年,属麻城乡(镇)。

清属荆门州羔观村;民国属荆门县七区;1949年,新中国成立,属荆门县柴刘区;1956年,农业合作化,成立幸福农业合作社;属沈集区雷集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为幸福大队,属沈集公社雷集管理区;1961年,队为基础,三级所有,成立雷集大队,属雷集公社;1984年,恢复乡村建制,改为雷集村,设村民委员会;属雷集乡;1987年,属麻城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