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曙区 海曙区以821年(唐长庆元年)始建、1585年(明万历十三年)重建的海曙楼而得名。 821年以后历为州、路、府治和鄞县县治。 清时一度为驻宁绍台道。 1949年11月,分设海曙、镇明两区公所,1951年5月建海曙、镇明两区人民政府,1978年9月省政府批准海曙、镇明为市辖区一级(县级)政权建制,1984年3月省政府批准海曙、镇明两区合并,成立海曙区。 2016年9月,原鄞州区9个乡镇街道划入海曙。 |
2、江北区 1949年11月,江北区公所建立。 1950年6月撤销。 1951年5月,成立江北区人民政府。 1952年8月,鄞县北郊镇划归宁波市(大部分属今江北区境);9月建立郊区人民政府。 1956年2月,江北区人民政府建制撤销,以公安派出所为单位建立槐树、中马、泗洲3个管理区。 1957年1月,郊区区公所改为郊区办事处。 1958年9月,置江北街道办事处,居民区分别成立跃进人民公社和红旗人民公社。 当月,郊区6乡镇联合,分别成立庄桥和甬江人民公社。 1959年2月,郊区办事处撤销,辖内公社归属宁波市;城区组建江北城市人民公社(与街道办事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下设槐树、中马、白沙3个分社(1960年4月经市委批准)。 1960年6月,江北街道办事处撤销,与江北城市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管理体制。 1969年建立江北城市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2月改区建置,更名为江北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10月,江北区被定为市辖区一级(县级)政权建置;11月,恢复宁波市郊区办事处,驻宁波市苍水街150号。 1980年10月,复名江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驻宁波市人民路378号。 1983年7月,郊区被定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置。 1984年2月,市郊区(大部分区域)和原江北区合并组建新江北区,区政府驻宁波市人民路378号。 1987年7月,江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驻新马路61弄。 |
自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立会稽郡,北仑区境为会稽郡句章县东境,两汉至南北朝仍属会稽郡句章县。 唐武德四年(621),析句章为姚州、鄞州,隶越州总管府(武德八年改为总督府),北仑属鄞州东境。 武德八年(625)废鄞州置鄮县,北仑属鄮县东境。 后梁开平三年(909),改鄮县为鄞州、领鄞、慈溪、奉化、象山、定海5县。 北仑属定海县崇邱乡(即今小港镇)和鄞县东境。 宋熙宁十年(1077)划鄞县灵岩、泰邱、海晏3乡(即今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白峰、郭巨和三山、梅山等镇乡)隶定海县,宋元丰元年(1078)划定海县金塘乡隶昌国(即今舟山市定海区)。 后建制一直沿袭至元时未变。 明洪武二十年(1387),废昌国县,改卫隶定海县。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定海县改名为镇海县。 次年立昌国故址为定海县。 镇海县建制沿至民国未变。 北仑为镇海县的甬江南岸地区。 1951年4月,大榭岛及周边小岛从定海县划归镇海县柴桥区。 1954年春,合岙乡从柴桥区划归鄞县大嵩区。 1958年9月撤镇海县并归宁波市,1963年1月自宁波市析出,恢复镇海县建制。 1984年1月划镇海城关及部分乡镇建立宁波市滨海区,今小港镇和新碶镇部分村曾属滨海区。 1985年7月,撤销镇海县,建立宁波市镇海区,扩大宁波市滨海区。 1987年7月4日,宁波市政府转发省政府批复同意滨海区更名为北仑区,9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滨海区更名北仑区。 |
4、镇海区 镇海历史悠久,小港横山下、沙溪蛇山山麓,均已发现有新石器时代人类居住的遗迹。 春秋末越国建国后,其地始有所归属。 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置会稽郡,立句章县,因本地处句章县治之东,故称句章东境,为时843年。 唐武德4年(621)析古句章,分置姚、鄞两州。 八年,更鄞州为鄮县,本地改称鄮县东境。 唐元和四年(809),在鄮东甬江口建望海镇,为镇海建治之始。 后梁开平三年(909)5月,吴越王钱镠巡视明州,筑城于望海镇;闰八月,钱镠因望海镇地滨海口,有渔盐之利,奏置望海县(《太平寰宇记》),为建县之始。 未几改为定海县。 当时县境仅辖清泉、灵绪、崇邱和金塘四乡。 宋熙宁十年(1077)划鄞县灵岩、泰邱、海晏三乡归定海,元丰元年(1078)划金塘隶昌国,清泉析为东西两乡,自此县辖七乡,定为上县。 元时建制袭宋制。 明洪武二十年(1387),昌国废县改卫,原昌国县境(今舟山市)统隶于定海县,直至清康熙年间。 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原定海县为镇海县,定海建名达778年。 次年,析出原昌国境另建定海县。 至此,舟山归属镇海为时300年。 镇海县建制相沿民国时期未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因政治和经济建设等因素,建制更迭与县境变化甚频。 1954年底,龙山北部10个乡镇划归慈溪县;慈东的河头、长石等5乡划属镇海;杭州湾口滩浒岛划归嵊泗。 1958年自余姚县划入汶溪乡;同年底撤县并入宁波市,1963年1月恢复镇海县建制。 1985年7月,再次并入宁波市,同年10月正式撤销县建制,建立宁波市镇海区。 镇海县名共历299年。 县自始建至撤销为时1077年。 |
5、鄞州区 |
6、奉化区 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置鄞县,治白杜鄞城山(今白杜乡白杜村)。 西汉莽新时改谨县。 东汉初复原名。 隋开皇九年(589)省入句章县(治小溪)。 唐初属鄞州。 武德八年(625)属鄮县。 开元二十六年(738)析置奉化县,属明州。 宋宝庆《四明志》载是时州曰明,郡曰奉化,又以郡名名县。 南宋属庆元府。 元属庆元路。 元贞元年(1295)升奉化州。 明洪武二年(1369)复为县,属宁波府。 1912年后废府属会稽道。 1927年直属浙江省。 1936年属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8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后属宁波专区、宁波地区。 1983年为宁波市辖县。 1988年撤县设市,由宁波市代管。 2016年10月撤销县级奉化市,设立宁波市奉化区,以原县级奉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奉化区的行政区域。 |
7、象山县 春秋时,象山为越国鄞地。 战国中楚灭越,一度属楚、秦置鄞县,象山东部属之。 汉置鄞县、回浦(后改章安)两县地。 晋时分属鄞县、宁海。 隋代为句章、临海两县所属。 唐初,分属鄮县与宁海。 唐神龙二年,朝廷准监察御史崔皎所奏,析台州宁海、越洲鄮县地置象山县,属台州。 广德二年(764)改属明州。 南宋绍熙五年(1194)升明州为庆元府,元又改庆元路,象山均为属县。 至正十五年(1355)方国珍攻占庆元,象山亦被占。 方降明后,明改庆元路为明州府,洪武十四年(1381)又改为宁波府,象山历为属县。 清沿明制,象山仍属宁波府。 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太平军张得胜部攻克象山,次年四月撤去。 宣统三年(1911)十月,武昌起义胜利,象山于同月二十一日光复。 民国初,象山属会稽道。 县南之南田,明时为"封禁之地"。 光绪元年(1875)开禁,四年设招垦局。 宣统元年废局,置抚民厅,辖南田、高塘、花岙、坦塘、对面山、檀头山、南渔山、北渔山等八岛。 民国元年(1912)废厅设南田县,治樊岙,亦属会稽道。 同年4月,浙江省临时议会决议,划象山县东溪岭以下地并入南田县,5月迁治石浦。 翌年3月取消划并,还治樊岙。 民国21年10月,象山、南田两县改属浙江省第五督察专区。 29年7月,裁南田县,所辖八岛与临海,宁海近三门湾地合置三门县,隶台州。 31年,日军进犯,县城(丹城)沦陷,县政府撤至宁海县茶院,后迁本县牌头。 34年8月还治丹城。 翌年8月,县改属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7月8日,象山解放,属浙江省第二专区。 不久改称宁波专区。 1952年4月,南田八岛由三门县划归象山。 1954年4月,象山转隶舟山专区。 1958年10月,宁海县撤销建制,并入象山,县改属台州专区,县治初迁沥洋,后移宁海城关镇。 1959年1月,台州专区撤销,象山回属宁波专区。 1961年10月,宁波县恢复建置,象山还治原境,县治迁回丹城镇,仍属宁波专区。 "文化大革命"间专区一度称地区,象山隶属不变。 1983年7月,宁波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象山为其属县至今。 |
8、宁海县 |
9、余姚市 |
10、慈溪市 春秋时为越国地。 战国时属楚。 秦统一中国,行郡县制,于吴越之地置会稽郡,句章为其属县。 其后经历两汉六朝至隋,上隶之州郡时有变更,辖区亦间有伸缩变更,而建置不废。 县治曾于晋隆安四年(400)迁至小溪。 唐初武德四年(621年)析句章为鄞、姚两州,八年(625)废鄞州置鄮县,句章为鄮县辖地,千年古县至此遂废。 百余年后,至开元二十六年(738)复置县,而移治于今年宁波市之慈城镇。 明永乐十六年(1418)因失县印,遂更名慈谿。 1954年在原镇海、慈谿、余姚3县之北部设慈谿县,县人民政府迁至浒山。 1956年复名慈溪。 1979年慈溪县泗门区与余姚县横河区对调,形成今县境。 1988年10月13日撤县设市,称慈溪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