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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7世纪中叶,吐蕃政权建立后,把日喀则一带地区划归如拉茹管辖,在其境内设立“桑珠孜”“娘达”“域参”。

9世纪中叶,归杰氏氏族统治。

10世纪初,达玛邬东赞后裔吉德一族占据年楚河流域,形成“卓地王系”,将日喀则收归治下。

元至元十四年(1354,藏历第六饶迥木马年),明廷及帕木竹巴政权在今日喀则市设立桑珠孜宗。

明正统十二年(1447,藏历第七饶迥火兔年),修建扎什伦布寺。

16世纪中叶,辛夏巴•才旦多吉以桑珠孜为中心,建立起“第巴藏巴汗政权”,称“藏堆杰波”(后藏之王)。

清康熙十八年(1679,藏历第十一饶迥土羊年),设立“甲错宗”“昔孜宗”“夏鲁宗”。

1921年,西藏地方政府在今桑珠孜区设“日喀则宗”“兰伦绕溪”,隶属日喀则基宗。

1952年6月,兰伦绕溪卡归还班禅堪布会议厅管辖。

1954年,西藏地方政府将日喀则基宗改称“藏区总管”,日喀则宗隶属其管辖。

1960年1月,撤销日喀则宗和兰伦绕溪,合并设置日喀则县,隶属日喀则专区。

1962年1月,卡孜乡、土布加乡和艾马岗区及其所辖的艾马乡、恰热乡、山巴乡、扎西乡、孜东乡、普孜乡,共1个区,8个乡从日喀则县划出,归南木林县管辖。

1986年12月,日喀则县改为日喀则市(县级)。

2014年6月,撤销县级日喀则市,设立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南木林县在吐蕃时期被称为“扎西孜”(见史书《汤东杰布》),萨迦王朝时期,称为“香巴”,即后藏6个万户司之一。

清朝初期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以前,南木林县分属西藏噶厦政府的南木林宗、邬郁宗、拉布宗、甲措宗和班禅堪布会议厅的扎西孜、布尔多、德庆热布杰、央、鲁东、孔让、多吉林7个溪卡管辖。

1960年1月,设立南木林县,隶属日喀则专区。

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南木林县隶属日喀则市。

清代为江孜宗,属前藏噶厦地方政府管辖。

1951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江孜。

1952年,成立中共西藏工委江孜分工委。

1956年8月,江孜基巧办事处成立。

1959年7月,设立江孜县,隶属江孜专区。

1962年,将江孜县部分区、乡划出,设置康马县。

1964年,撤销江孜专区,江孜县划归日喀则专区管辖。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江孜地区,江孜县划归江孜地区管辖。

1999年,撤销江孜地区,江孜县划归日喀则地区管辖。

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江孜县隶属日喀则市。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全藏以后,定日地方属吐蕃下辖的行政区域“茹拉”的西南边地。

十三世纪元朝将西藏纳入行政区域,定日地方归属萨迦政权,称为“洛定日”。

明洪武十八年(1385),帕木竹巴政权取代萨迦政权统辖十三万户,“洛定日”始为帕木竹巴万户辖治。

1642年,“洛定日”为甘丹颇章政权统治。

1959年11月,经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决定原噶厦政府所属的协格尔宗辖区、定日宗辖区、曲德寺及所属谿卡庄园合并组建定日县。

1960年1月,批准成立定日县人民政府,属日喀则专区管辖。

1961年8月,经中共日喀则分工委批准,定日县划分为5个行政区,县驻地由协格尔迁至岗嘎。

1968年7月,定日县人民政府驻地又搬迁回原址协格尔镇。

1970年,改属日喀则地区管辖。

2014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定日县改属日喀则市管辖。

萨迦在西藏和平解放前,是西藏藏传佛教萨迦(花)教派代表人物萨迦法王的封地,辖区相当于前藏政府的1个小宗。

13世纪,元朝在此建立起萨迦地方政权。

1951年,后萨迦地方政府已开始在政治上接受噶厦政府的领导。

1956年,日喀则分工委萨迦工作组和萨迦地方政府联合组成萨迦宗办事处。

1960年,合并萨迦宗、色仁钦则宗,设立萨迦县,隶属日喀则专区。

1970年,改属日喀则地区管辖。

“十二邦”时期,拉孜属“藏蕃玛尔蒙王”领地。

吐蕃王朝建立后,拉孜为诸部落分据。

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为拉孜宗,属班禅堪布会议厅。

1955年,属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日喀则办事处。

1960年,撤拉孜、彭错林2宗,与柳、西嘎、扎西岗、若作等4溪,合并设置拉孜县,隶属日喀则专区。

1970年,改属日喀则地区。

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拉孜县隶属日喀则市。

14世纪,帕竹政权在西藏推行宗溪制,昂仁宗即于此时建立。

西藏和平解放以前,昂仁宗隶属班禅堪布会议厅管辖。

17世纪中叶,噶丹颇章政权建立昂仁宗,1952年前,昂仁宗和梅康萨溪隶属日喀则基宗管辖,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

1960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昂仁宗和梅康萨溪,合并设置昂仁县,归日喀则专区管辖,1970年,改属日喀则地区管辖。

2014年,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昂仁县隶属日喀则市。

1951年,西藏地方政府设立日喀则基宗,管理谢通门、达那仁钦则两溪卡。

1952年,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返回日喀则,恢复对原辖区的管理,谢通门属班禅堪布会议厅管辖。

1954年,西藏地方政府将日喀则基宗改为藏基(即后藏基巧)。

1956年12月,经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批准,谢通门宗级办事处成立,辖通门溪卡、达那仁钦则溪卡。

1957年8月,谢通门宗级办事处撤销。

1959年10月,谢通门县人民政府成立,属日喀则专区管辖。

1960年1月,撤销谢通门、达那仁钦仁两溪卡,合并设立谢通门县,属日喀则专区管辖。

1970年,改属日喀则地区。

2014年,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谢通门县隶属日喀则市。

14世纪后期,帕木竹巴政权取得西藏大部分地区的统治权,并在西藏地方实施“宗”制。

15-16世纪,巴朗伦珠孜宗先后历经帕竹、仁蚌巴、藏巴第悉政权的统治。

17世纪中叶,五世达赖喇嘛建立甘丹颇章政权后,在西藏地方全面推行宗溪制。

18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政府在后藏直属的宗溪中除巴朗宗外,增设堆冲、汪垫两个宗溪。

“巴朗”即今白朗县曾用名称;“堆冲”即今白朗县杜琼乡曾用名称;“汪垫”即今白朗县旺丹乡曾用名称。

1912年后,西藏地方政府调整行政区划,各地设立行署一级机构,在今日喀则市宗山设立了“基宗”,意即后藏总管,管辖白朗宗和杜琼溪、旺丹溪在内的后藏15个直属宗溪。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订,西藏实现和平解放,但在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之前,白朗宗仍属西藏地方政府管理。

1954年,西藏地方政府再次调整行政区划,把“基宗”改名为“藏基”,仍是统领后藏行政事务的行署一级的管理机构,治所设在日喀则市宗山,管辖后藏地区包括白朗宗、杜琼宗溪、旺丹宗溪在内的15个宗溪。

1956年10月,江孜分工委在白朗宗、旺丹宗、杜琼宗分别成立办事处,系代权性机构,隶属江孜“基巧”办事处。

由于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地方政权推行的政教合一宗黔制度,在今白朗县境内设立白朗、杜琼、旺丹3个宗溪属于西藏地方政府外,还有一些溪卡,即庄园分别隶属于寺院和赞族。

1959年8月,西藏民主改革后,受江孜基巧办事处直接领导的白朗、旺丹、杜琼三宗精简合并,成立白朗县,隶属江孜专区。

1964年5月,江孜专区并入日喀则专区,白朗县归属日喀则专区。

“十二邦”时期,仁布属于“努域灵古”辖区。

7世纪初,雅砻悉补野第31代赞普囊日伦赞征服“努域灵古”。

唐、宋及吐蕃时期仁布部分地方归“如拉茹”,部分地方属“叶茹”。

在其境内设有“努布域参”。

9世纪中叶,吐蕃陷入分裂割据状态,仁布地方隶属威宋后裔统治区域。

元朝及萨迦政权时期,仁布隶属“羊卓万户”辖区。

元至元十二年(1275),帕木竹巴政权在仁布建立雍仁蚌宗。

明朝及帕木竹巴政权时期在仁布设“领司奔寨行都司”。

15世纪,仁蚌巴家族兴起,以此地为中心,扩张后藏大部分地区,形成半独立状态,使帕木竹巴政权在后藏地区名存实亡。

16世纪中叶,仁蚌巴家族家臣辛厦巴•才旦多吉推翻了仁蚌巴家族的统治,控制了仁蚌巴氏族的区域。

1921年,西藏地方政府将“仁本宗”确立为“仁布宗”,隶属日喀则基宗。

1956年9月,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江孜基巧办事处仁布宗办事处。

1960年,撤销仁布宗,设置仁布县,隶属江孜专区。

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仁布县隶属日喀则市。

“十二邦”时期,康马一带为“杰依芒布王”属地。

吐蕃政权时期,康马地方隶属“如拉茹”管辖,设有“康萨东迪”和“格冲东迪”。

9世纪中叶,吐蕃陷入分裂割据时期,康马地方起初为桂氏属地,后成为娘麦杰氏领地。

13世纪,元朝萨迦政权将康马一带划归“夏鲁万户”管辖。

14世纪中叶,康马成为第一代江孜法王囊钦帕巴贝桑的辖区。

并沿袭至甘丹颇章政权建立。

17世纪中叶,清朝甘丹颇章政权将其划归江孜宗管辖。

1962年10月,将江孜县部分行政区域划出,设置康马县,隶属江孜专区。

1964年5月,撤销江孜专区,康马县划归日喀则专区。

1983年10月,恢复江孜地区,康马县划归江孜地区。

1988年,撤销江孜地区,康马县划归日喀则地区。

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康马县隶属日喀则市。

“十二邦”时期,定结一带属“斯布域仲杰那囊王”辖区。

7世纪中叶,吐蕃政权将定结划入“如拉茹”辖区。

9世纪中叶,吐蕃陷入分裂割据,定结地方成为琼载氏辖区。

13世纪隶属“拉堆洛万户”辖区。

17世纪中叶,噶丹颇章政权设立定结宗。

1921年,西藏地方政府将定结宗划入日喀则基宗管辖。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在北京签订,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1952年6月,定结宗隶属后藏基巧管辖。

1960年1月,撤销定结宗、康巴宗(又名岗巴宗)和金龙溪卡,以及孔马地区,合并设置定结县,隶属日喀则专区。

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定结县隶属日喀则市。

7世纪前,仲巴地区隶属“象雄阿尔巴”。

唐贞观十八年(644,藏历木龙年),雅砻悉补野第三十二代赞普松赞干布发兵征服象雄,将仲巴收于治下。

吐蕃政权建立后,为“象雄赤迪”辖区。

9世纪中叶,吐蕃陷入分裂割据,仲巴地区成为“贡唐王”属地。

13世纪,元朝萨迦政权时期,仲巴隶属“芒域万户”(亦称阿里万户)。

17世纪中叶,清朝甘丹颇章政权时期,设立珠珠宗,由阿里噶本管辖。

1913年,西藏地方政府设立仲巴洛强溪,隶属阿里噶本。

1960年,国务院批准设仲巴县,隶属阿里专区。

1962年9月,仲巴县由阿里专区划归日喀则专区。

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仲巴县隶属日喀则市。

7世纪前,亚东地区隶属“斯布域仲巴那囊王”辖区。

7世纪中叶,吐蕃政权将亚东一带划入“如拉茹”辖区,设千户司等行政机构。

9世纪中叶,吐蕃陷入分裂割据,亚东地方由桂氏统治,史称“上部桂域”。

13世纪,元朝萨迦政权时期,由于第一任江孜法王囊钦帕巴贝桑征战“夏尔同、洛同”,收复洛扎、亚东等地有功,萨迦政权将该地赏给为其领地,从此确立了江孜法王对亚东的统治,在帕里专门设立“帕里南木杰宗”,统管亚东一带。

17世纪中叶,清朝甘丹颇章政权设立“帕克里宗”“亚东溪”,委派两名俗官掌管亚东地区。

1913年至1921年,西藏地方政府在下司马专门设立“卓木基巧”,设置“帕里宗”料理商务和政务。

1960年1月,撤销亚东溪和帕里宗,合并设置亚东县,隶属江孜专区。

1964年5月,撤销江孜专区,亚东县划归日喀则专区。

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亚东县隶属日喀则市。

7世纪前,吉隆属于“象雄阿尔巴”的辖区。

7世纪初,雅砻悉补野第三十一代赞普囊日伦赞收归其治下。

7世纪中叶,吐蕃政权将吉隆划入“如拉茹”辖区。

在其境内设有千户司等军政机构。

13世纪,元朝及萨迦政权在吉隆设芒域万户府,管理吉隆及周边地区,属民2635户。

隶属纳里速古鲁孙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14世纪中叶,吉隆一带属俄力思军民元帅府。

明永乐十一年(1413),永乐帝封昆泽思巴为“大乘法王”,将吉隆一带赐为封地。

清乾隆五十二年(1713)和五十六年,廓尔喀(尼泊尔)军两次侵占吉隆、宗喀、绒辖等地,五十七年,福康安率清军将廊尔喀军驱逐,收复失地。

次年,清廷明令在“济咙”等和廓尔喀交界处树立界碑。

1921年,西藏地方政府设吉隆宗,归日喀则基巧管辖。

1951年,吉隆宗属日喀则基宗管辖。

1954年,吉隆宗属藏区总管。

1960年,宗嘎上下宗、吉隆东西宗合并成立吉隆县,隶属日喀则专区。

1970年,改属日喀则地区。

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吉隆县隶属日喀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