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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三元始属沙县地域,明成化年间(1465-1478)为沙县二十二都的一个村庄,明代中叶才辟墟设镇。

1939年1月4日,成立三元特种区署(为二等区署),直属福建省政府。

2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

1940年设置三元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7年始,三元县属第六行政督察区。

1956年7月,三元、明溪两县合并设置三明县。

1959年2月,三明县与福建省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合并,设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地级)。

1960年1月,原三元县区域设立省辖三明市(地级),三明县(原明溪县域)划归三明市管辖。

1970年,三明专区改称三明地区,三明市属三明地区。

1983年5月,三明地区撤销,地辖三明市改设为省辖三明市,为三明市辖三元区。

2021年2月撤销梅列区、三元区,成立新的三明市三元区。

东晋太元四年(379)改南平县为延平县,同时在延平县南乡沙源地设沙戍。

刘宋元嘉年间(424-453)设沙村县,属建安郡。

宋、齐建置、隶属不变。

隋改沙县,寻废。

唐武德四年复置沙县,隶属建州。

后并入建安县。

唐永徽六年(655)又复置。

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改设三明市,沙县为三明市辖县。

2021年1月12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沙县,设立三明市沙县区,沙县区为三明市辖区。

明溪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渔塘溪一带繁衍生息,创造自己的文明。

县境秦属闽中部,西汉属闽越地,东汉为会稽南郡。

三国属吴建安郡,晋属晋安郡,隋代属邵武、绥城地域,唐、五代至宋代属汀洲和南剑州及邵武地,宋设清流县明溪镇(驿)。

明成化六年(1470年)以明溪镇,取将乐、沙县、泰宁、宁化和清流部分地置县,初名归化是“因有古归化地在其中”及归顺朝廷成化之意。

在这前后,由于战乱、灾荒等诸多因素,大举南迁的中原汉人,历经长途跋涉,几经辗转之后,陆续在县境内居住,这里因而成为中原汉人聚居地。

客家人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发展的文化,促进明溪地方农业和冶炼业的发展。

500多年来,主客和睦相处,共同建造家园。

清代至民国初,明溪属汀州府、汀漳道。

民国20年(1931年)为苏维埃福建省归化县革委会,列入中央苏区版图;民国23年成立福建省归化县苏维埃政府,后又隶属闽赣省苏维埃政府。

民国22年5月,因与绥远城和云南紫云县同名归化,就更改县名。

以境内的渔塘溪将城区分成大小阜,两阜相对如“明”字,故更名明溪县。

抗日战争时期属福建第七、九行政督察区(长汀、永安),解放战争时期属福建永安行政督察区,1949年10月24日明溪和平解放后属永安专区。

1956年与三元县合并,称三明县,属南平专区。

1961年恢复明溪县建置,隶属三明专区(地区),现为三明市辖县。

清流,古属黄连峒。

周、春秋末为闽越地。

秦属闽中郡。

汉属闽越。

东汉属会稽南郡。

三国属建安郡。

晋为新罗县,地属晋安郡。

隋开皇(581-600)并入邵武县。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改属汀州府龙岩县。

后唐为长汀、宁化两县地,属汀州府。

五代初属闽王,后属南唐。

后晋属宁化麻仓里,设清流驿。

宋元符元年(1098),划宁化六团里、长汀二团里置清流县,属汀州府。

县治设坊郭里,后称城关。

绍定元年(1228),撤销县建置。

元至元八年(1271),恢复清流县建置,属汀州路。

明洪武元年(1368),汀州路改为汀州府,清流属汀州府。

清代属福建汀州府。

1912年属福建省西路道。

1914年,属汀樟道。

1931年属中央苏区。

1933年11月至1934年2月,十九路军将领蔡廷锴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及福建人民政府,将福建划为4个省,清流属龙漳省。

1934年3月后,属福建省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35年10月,属福建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6年属福建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7年7月,属福建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50年2月,属福建省人民政府永安专员公署。

全县设3区,辖42个乡镇。

1956年5月,并入龙岩专员公署。

1958年5月,撤区并乡,全县并为1镇15乡。

同年10月,各乡镇改称人民公社。

1959年2月,清流、宁化合并,称清宁县。

原清流县辖区设6个公社、8个管理区。

1961年6月,恢复清流县建置,属龙岩专员公署,设14个公社。

1963年5月,属三明专员公署。

1968年,属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

1968年11月,成立清流县革命委员会,属三明地区管辖,设14个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清流县革命委员会改称清流县人民政府,属三明专员公署。

1982年3月,全县设14个公社镇管理委员会1个镇人民政府。

1983年4月至今,属三明市。

始称黄连峒,三国时属吴建安郡绥安县。

唐乾封二年(667)始设黄连镇,开元十三年(725)升为黄连县,治在今城郊乡高堑村江下,属江南道建州。

天宝元年(742)取“宁靖归化”之义改名宁化县,属临汀郡。

乾元元年(758)复属汀州。

五代后唐同光二年(924)治迁今址。

元属汀州路。

明、清属汀州府。

1913年属西路道。

1914年属汀漳道。

1928年废道直属福建省。

1930-1934年为中央苏区,曾建宁化、澎湃、泉上等县苏维埃政府。

1934年属第八行政督察区。

1935、1947、1949年历属第七、第六、第七行政督察区。

1950年3月属永安专区。

1956年改属龙岩专区。

1960年清流县并入,改名清宁县,治仍旧。

1961年8月复置宁化县,仍属龙岩专区。

1962年改属三明市。

1963年属三明专区。

1971年属三明地区。

1983年7月属三明市。

大田县早在周前就有人到均溪两岸定居。

夏属杨州地。

周属七闽地。

秦属闽中郡。

汉属南平县。

唐属江南东道福州。

南唐归剑州。

宋隶南剑州。

元归福建道延平路。

明嘉靖十四年(1535),割尤溪、永安、漳平、德化四个县的边缘地带合置大田县,属延平府。

清雍正十二年(1734),改属永春州。

1912年隶属南路道。

1914年大田隶属厦门道。

1927年直属于福建省。

1933年属兴泉省。

1934年福建省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1935年福建省属第六区。

1943年隶属第六区。

1950年2月4日,大田县属永安地区专员公署。

1956年6月改属晋江地区专员公署。

1963年3月,划归三明专区。

1983年隶属三明市至今。

唐开元二十九年(741)置县,治所今城关镇,隶属福州。

五代南唐保大六年(948)改属剑州(州治在今南平市)。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起,属南剑州。

元至元十五年(1278)属南剑路。

延祐元年(1314)属延平路。

明洪武元年(1368)属延平府。

民国初期先后属北路道、建安道。

1927年直属福建省。

1934年7月改隶第三行政督察区。

1935年改隶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仍隶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50年属南平专区。

1970年6月改属三明专区。

1971年属三明地区。

1983年4月属三明市。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析建安县校乡置将乐县,属建安郡。

晋隆安三年(399)析西乡置绥安县,义熙元年(405)改绥城县。

隋开皇十三年(593)并入邵武县,隶抚州。

唐武德五年(622)恢复将乐县;七年(624)又并入邵武,垂拱四年(688)再恢复;元和三年(808)并入邵武、建安二县,五年(810)又恢复,属建州。

五代闽天德三年(945)升为镛州,南唐时废州为县。

宋后历属剑州、延平路、延平府、建安道。

1950年l月18日解放,历属南平专区、三明专区(地区)、三明市。

春秋时属越国之闽越的一部分。

周显王三十六年(前333)属闽越王无诸领地。

秦属闽中郡。

西汉初属闽越国,汉武帝时属扬州会稽郡冶县,后属建安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属扬州建安郡绥安县,后改绥安为绥城。

隋唐时属建安县、邵武县、绥城县。

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将原绥城县地分置归化(即今泰宁)、黄连(即今建宁)两镇,归化镇治所在今城区前坊街位置,隶属于江南东道建州,泰宁从此有了单独的政区设置。

五代时,隶属于闽国建州(后改镇安军、镇武军)。

南唐保大三年(945),改归化镇为归化场,属永安军(后改忠义军)。

南唐中兴元年(958),升归化场为归化县,县治在今城区前坊街位置,属忠义军,泰宁建县从此始。

宋代,县治迁至今城区炉峰山下(即今县政府所在位置)。

宋太祖开宝八年(975)隶属于福建路建州。

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隶属于福建路邵武军。

宋元祐元年(1086)哲宗皇帝将孔子家乡阙里府号“泰宁”赐为新县名。

元至元十五年(1278)隶属于福建行中书省邵武路,二十二年隶属于江浙行中书省福建道宣慰使司邵武路。

明洪武二年(1369)隶属于福建行中书省邵武府,九年隶属于福建布政司邵武府。

清代沿明制隶属于福建布政司邵武府。

民国时期,1913年隶属于福建省北路道。

1914年隶属于福建省建安道。

1928年直属于福建省政府。

1931-1934年属于中央革命根据地21个县之一,隶属于闽赣省。

1931年6月至1934年7月,在现辖境范围内先后建立8个区苏维埃政府、66个乡苏维埃政府。

民国时期,1934年7月属于福建省第九行政督察区(邵武)。

1935年10月改隶福建省第七行政督察区(长汀)。

1938年改隶福建省第三行政督察区(建阳)。

1940年改隶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区(南平)。

1950年2月9日泰宁解放,隶属于第二行政督察区(后改称南平专区)。

1970年6月划归三明专区管辖。

1971年属三明地区。

1983年属三明市。

春秋战国属越国地。

秦属闽中郡。

汉属会稽郡冶县地。

东汉初属会稽郡,后属建安郡。

三国吴景帝永安三年(260),析建安县东部地置将乐县,西部地置绥安县(地域含今建宁、泰宁、宁化等),治所位于建安郡校乡西偏地(即今县城西南约1.5千米处的高沙洲),属建安郡(治所今建瓯县)。

晋属建安郡,隶江州。

东晋义熙元年(405),避帝(安帝)讳,改绥安为绥城,仍属建安,隶江州。

宋、齐,仍隶江州。

梁武帝时,属建安,隶东扬州。

陈武帝时,属建安,隶闽州。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绥城并入泉州。

十二年(592),以原绥城地并入邵武,属抚州。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以邵武分出绥城故地复置绥城县,隶建州(今建瓯县)。

唐贞观三年(629年),再次并入邵武,隶建州。

中宗嗣圣五年(688)夏再置绥城县,隶建州。

肃宗乾元二年(759),析绥城县地置归化、黄连二镇,归化即今泰宁,黄连就是现在的建宁。

乾符五年(878),唐朝廷以黄连镇人陈岩率军抵御黄巢、守土有功,赐黄连镇为义宁军,置鼓角、赐牌印、治永安(即今里心镇),属建州。

不久军废,改为永宁镇。

南唐保大四年(946),李璟率兵破建州后,永宁镇改为永安镇,次年改为永安场。

中兴元年(958),升永安场为建宁县,名称沿用至今,县域与今同,治所迁至葛藤窠(即原濉城镇政府驻地,斜对面300米为建宁县人民政府,属建州。

宋代建宁县属邵武军,隶福建省。

元代建宁县属邵武路。

明代、清代,建宁属邵武府。

1912年,废邵武府,置北路观察使,驻延平,辖含建宁在内的17县。

1914年改北路观察使为建安道,建宁属之。

1928年实行新制,废建安道,建宁直属福建省政府。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1931年至1934年,建宁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初属江西省苏维埃,1933年5月起划归闽赣省苏维埃,11月起为闽赣省苏维埃政府驻地。

同年3月,建宁溪口区(指溪源、鲇坑、楚尾、陈岭、武调等村,后同)划归泰宁苏维埃管辖,后归还。

8月,建宁均口区和澜溪区的一部分划归刚成立的彭湃县苏维埃管辖。

民国23年1月,建宁的溪口区划归刚成立的黎南县苏维埃。

5月16日,国民党军占领县城,闽赣省领导机关迁驻伊家都上(今乡政府驻地),划建宁的均口区、黄岭区、澜溪区、设为省直属均口特区。

8月,均口特区划归彭湃县(驻地在今宁化县安远乡)。

是年,国民党政府将建宁县划归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邵武)。

次年改隶第七专员公署(长汀)。

1940年起,改隶第二专员公署(南平)。

1950年2月11日建宁解放。

1950年至1970年6月,建宁县隶属福建省政府南平专员公署。

1970年7月起,建宁县隶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

1983年,三明改为省辖市,建宁为市辖县。

明景泰三年(1452)建县。

永安建县前归属沙县、尤溪。

建县后至清朝,均隶属延平府。

1912年福建省废府设4道,永安县属北路道;1914年改称建安道。

1925年废道,实行省、县两级政制,永安由省政府直辖。

1933年,永安属延建省。

1934年7月福建省开始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永安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治所长汀。

1935年7月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治所南平。

1946年9月又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治所龙岩。

1946年1月,省政府在永安设第九行政督察区,永安县属该区。

1947年4月改称第六行政督察区,仍辖永安县。

1950年1月28日永安解放后,省人民政府在永安设第七行政专员公署,永安县属该公署。

1956年6月撤销该署,永安县划属龙岩专员公署。

1960年5月成立省辖三明市,永安县划归三明市(1963年4月改称三明专员公署,1970年改称三明地区,1983年7月再改为省辖三明市)。

1984年9月永安撤县设市(县级),仍归三明市管辖。